景順長城新興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景順長城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景順長城新興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景順長城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59.2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60108
- 成立日期:20060628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以長期看好中國經濟成長和資本市場發展為立足點,通過投資於具有合理估值的高成長性上市公司股票,以獲取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
基金經理依據定期公布的巨觀和金融數據以及投資部對於巨觀經濟、股市政策、市場趨勢的綜合分析,運用巨觀經濟模型(MEM)做出對於巨觀經濟的評價,結合基金契約、投資制度的要求提出資產配置建議,經投資決策委員審核後形成資產配置方案。
本基金是一隻高持股的混合型基金,對於股票的投資不少於基金資產淨值的65%,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投資於成長型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高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股票投資策略
(i)成長型股票的判別
本基金契約中所指的成長型公司是那些銷售收入具備持續增長能力的公司,具體判別標準為預期未來兩年銷售收入保持較快增長。
(ii)成長型股票投資策略
根據不同類型成長型公司擴張起源的背景因素,本基金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投資策略,並結合估值因素最終確定投資標的。在“自下而上”的研究中重點關注經營與管理、創新及融資。
(3)債券投資策略
債券投資採取利率預期策略、信用策略、流動性策略和時機策略相結合的積極性投資方法,力求在控制各類風險的基礎上為投資者獲取穩定的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公司將在有效進行風險管理的前提下,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研究,並結合期權定價模型估計權證價值,謹慎進行投資。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基金經理依據定期公布的巨觀和金融數據以及投資部對於巨觀經濟、股市政策、市場趨勢的綜合分析,運用巨觀經濟模型(MEM)做出對於巨觀經濟的評價,結合基金契約、投資制度的要求提出資產配置建議,經投資決策委員審核後形成資產配置方案。
本基金是一隻高持股的混合型基金,對於股票的投資不少於基金資產淨值的65%,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投資於成長型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高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2)股票投資策略
(i)成長型股票的判別
本基金契約中所指的成長型公司是那些銷售收入具備持續增長能力的公司,具體判別標準為預期未來兩年銷售收入保持較快增長。
(ii)成長型股票投資策略
根據不同類型成長型公司擴張起源的背景因素,本基金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投資策略,並結合估值因素最終確定投資標的。在“自下而上”的研究中重點關注經營與管理、創新及融資。
(3)債券投資策略
債券投資採取利率預期策略、信用策略、流動性策略和時機策略相結合的積極性投資方法,力求在控制各類風險的基礎上為投資者獲取穩定的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公司將在有效進行風險管理的前提下,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研究,並結合期權定價模型估計權證價值,謹慎進行投資。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 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