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訂全縣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 辦公地址:景谷縣人民路47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決定和指示,指導全縣地方志工作。
(二)擬訂全縣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組織編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誌》;負責組織開展縣級和各鄉(鎮)志書的編修工作;審定各鄉(鎮)志稿和部門志稿;指導幫助部門單位編輯出版部門志、專業志。
(三)編纂出版每年度的《景谷年鑑》及地情資料叢書,組織培訓地方志編纂(撰)人員。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地方志理論成果的普及與套用。
(五)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為景谷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文化事業繁榮提供服務。
(六)承擔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事業編制4名。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

領導分工

主任:葉東春
副主任:劉婭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單位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機要保密、來信來訪、勞動人事、檔案管理、統計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編輯室:負責組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誌》和地情資料、舊志的徵集、整理、編纂、出版、發行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修志工作,並組織開展對縣直各部門單位所編志書的審查驗收工作;負責地方志書的開發和利用工作;負責徵集、編纂、出版、發行每年《景谷年鑑》;負責《雲南年鑑》《雲南小康年鑑》和《普洱年鑑》景谷承擔部分的撰寫上報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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