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是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中共景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市司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洪市司法局
- 辦公地址:景洪市么龍路16號3011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接受中共景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景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的調查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中共景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組織開展依法治市檢查、督查等。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日常事務。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提出督查意見、問責建議。景洪市司法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依法治市辦有關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辦的統籌協調。景洪市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起草或者組織(參與)起草重要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州政府、市人大常委會的備案工作。配合做好立法草案徵集意見工作。
(三)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制定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實施市政府規範性檔案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編纂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農場管委會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監督、檢查、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市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做好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市城鄉、農場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指導、監督本局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張君華
內設機構
景洪市司法局設9個內設機構和政工室:
(一)辦公室(景洪市司法行政系統應急處突指揮中心、計財裝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系統突發事件處置、監控、報警、信息、保密、應急指揮等工作。負責本局財務(部門預決算、工資福利)、車輛、物資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本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本局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