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縣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2年3月,由原景泰縣土地管理局和景泰縣地質礦產管理局合併而成,是主管全縣國土資源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其下設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黃河石林地質遺蹟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地質礦產服務中心、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國土資源登記評估服務中心、測繪站7個事業單位和3個鄉鎮國土資源中心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泰縣國土資源局
- 主要城市:景泰縣
單位簡介
機構職能
- 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貫徹落實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土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 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各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 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測繪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環境治理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等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縣政府、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 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全縣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 承擔全縣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組織落實耕地保護政策,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縣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 承擔及時提供全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全縣及國家重大土地專項調查,指導各鄉鎮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縣政府、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負責縣政府所在地城市規劃區土地的登記發證、收購儲備、出讓轉讓、分等定級等管理工作。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管國土資源市場,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礦產資源保護,並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礦業權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徵收礦產資源各種規費,對礦產資源儲量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治理整頓任務。(十)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恢復、地質遺蹟、礦業遺蹟保護、地質環境監督等工作。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十一)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管理、監督國家和地方財政撥付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等專項經費和其他資金。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
地圖信息
地址: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人民路82號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