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縣人民法院

景泰縣人民法院

景泰縣人民法院成立於新中國建立的前一個月,位於河西走廊東端,甘肅省腹地北陲,騰格里沙漠南緣,甘肅、寧夏和內蒙古三省區交界處的甘肅省景泰縣一條山鎮振興路。現有幹警83名,其中男66人,占79.5%,女17人,占20.5%。核定編制68名,其中行政編制65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3名。碩士研究生3人,占3.6%;本科59人,占71.1%;專科10人,占12%;中專以下11人,占14.5%。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法官56人,占67.5%;書記員8人,占9.6%;司法警察4人,占4.8%;行政人員10人,占12%;工人5人,占6%;無30歲以下幹警,31-35歲6人,36-40歲12人,41-45歲20人,46-50歲30人,51-55歲11人,56-60歲4人。 全院設黨總支,下設五個黨支部。黨員62人,占總人數的74.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泰縣人民法院
  • 區位:甘肅省景泰縣
  • 地址:景泰縣一條山鎮振興路
  • 郵政編碼:730400
  • 聯繫電話:0943-5521579
  • 成立時間:1949-09-01
  • 全院人數:83
  • 院長姓名:馮向國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景泰縣人民法院位於河西走廊東端,甘肅省腹地北陲,騰格里沙漠南緣,甘肅、寧夏和內蒙古三省區交界處的甘肅省景泰縣一條山鎮振興路。現有幹警83名,其中男66人,占79.5%,女17人,占20.5%。碩士研究生3人,占3.6%;本科59人,占71.1%;專科10人,占12%;中專以下11人,占14.5%。現有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庭、審監庭、法警大隊、執行局、信訪工作辦公室、計畫財務裝備科等13個內設機構和上沙沃人民法庭、喜泉人民法庭2個派出機構。
近年來,景泰縣人民法院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結合各項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以審判管理為重點,以案件質量為核心,落實司法為民宗旨,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審判質效不斷提高,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2013年,受理各類案件6889件,審執結6824件,結案率99.1%,其中2013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864件,同比增加153件;審執結1851件,結案率為99.3%,同比上升0.1個百分點。先後獲白銀市社會治案綜合治理平安單位、全省優秀法院、全市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全市法院調解工作先進法院等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現設有現有內設機構13個: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庭、審監庭、法警大隊、執行局、信訪工作辦公室、計畫財務裝備科;2個派出機構:上沙沃人民法庭和喜泉人民法庭。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負責院黨組、院務會、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有關提案、建議;負責文秘、文電、機要、保密、信息、檔案、文印、統計和檔案的批轉、傳閱工作;起草重要檔案、院長講話等文稿;承擔全院法制宣傳和對外報導,編髮《法院工作簡報》;安排本院對外接待及相關外事活動;協調本院各部門工作;負責審判委員會會務;負責全院車輛管理工作。
(二)政工科工作職責:協助地方黨委、院黨組搞好法院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協助縣機構編制部門做好法院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法院司法警察警銜評定、報批及管理工作;負責本院幹部考察、任免、調配、工資、法官等級評定及職務晉升、退休工作;負責先進單位、個人記功、表彰獎勵、評模審批及向上級法院呈報工作;負責本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工作;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補充其他工作人員考試工作;負責《法官法》規定的其他有關工作。
(三)立案庭工作職責:對本院依法受理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審查立案;對不服本院生效的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再審申請進行審查,負責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工作及委託鑑定工作;做好駁回起訴、不予受理、庭前調解等工作。
(四)民事審判一庭工作職責:審判一審婚姻、家庭、繼承、人身權利及相關契約糾紛案件;負責指導基層人民法庭工作。
(五)民事審判二庭職責:審理一審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審判一審國內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破產等案件。
(六)民事審判三庭工作職責:審判一審房地產、勞動爭議、損害賠償、債權債務、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
(七)刑事審判庭工作職責: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刑事案件;辦理其它有關的一審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八)行政審判庭工作職責: 審判一審各類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九)審判監督庭工作職責:審判不服本院刑事、民事生效裁判的再審案件;審判上級法院指定再審的案件;審判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刑事、民事再審案件;負責全院已結各類案件的檢查、評查及執法檢查工作;負責錯案、差案確認工作。
(十)法警大隊工作職責:負責本院司法警察警務工作;承擔審判押解、提審、值庭、司法文書送達;協助執行死刑;配合執行庭執行案件;負責本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依法執行其他法警任務。
(十一)執行局工作職責:負責對全院執行工作的統一管理、協調和指揮。對上與上級法院對口,接受上級法院的領導;對外與兄弟法院對口,聯繫協調;對內統一調度使用全院執行力量和裝備,統一監管全院執行幹警,統一組織委託執行等。
(十二)信訪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處理當事人因不服本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及調解書而提出的申訴或再審申請;處理非訴訟來信來訪,解答法律諮詢;受理當事人對本院立案、審判、執行等工作的意見反映;辦理上級及有關機關或本院領導交辦的與信訪工作有關的事項;負責院長接待日及“初訪答疑”的安排;建立來信來訪檔案;負責上級人民法院調卷的收集和報送。
(十三)計畫財務裝備科工作職責:加強工作協調,積極與上級法院、市、縣財政與其他部門溝通、協調,爭取資金,緩解法院經費緊張;編制法院全年預算、決算;做好專項經費的申報、劃撥和使用監督;加強法院財務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做好報賬、記賬、工資發放、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和訴訟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武器、服裝、車輛、通信技術、辦公自動化、基本建設、資產管理等其它工作。
二、派出機構
(一)喜泉人民法庭工作職責:審判、執行本轄區內的一審婚姻、家庭、繼承、人身權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及時調解糾紛,化解矛盾,開展法制宣傳,參加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上沙沃人民法庭工作職責:審判、執行本轄區內的一審婚姻、家庭、繼承、人身權民事案件,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及時調解糾紛,化解矛盾,開展法制宣傳,參加社會綜合治理等工作。

法院建設

景泰縣人民法院工作紀實:在陽光下提升案件質量
—景泰縣人民法院加強審判管理工作紀實
近年來,景泰縣人民法院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結合各項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以審判管理為重點,以案件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審判執行工作。2009-2013年,受理各類案件6889件,審執結6824件,結案率99.1%。2014年1-9月份共受理各類案件1646件,同比增加253件;審執結1259件,結案率為76.5%,同比上升6.1個百分點。先後獲白銀市社會治案綜合治理平安單位、全省優秀法院、全市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全市法院調解工作先進法院等榮譽稱號。
推進陽光審判 提升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進陽光審判,擴大司法公開範圍,拓寬司法公開渠道,自覺接受人民民眾監督。認真落實最高院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六公開,不斷增強司法透明度。同時,健全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機制,邀請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參與庭審觀摩、旁聽案件審理。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邀請檢察機關監督案件執行、參與案件評查,發揮檢察機關監督職能作用,促進法院工作公開、公正、合法。加大人民陪審員參審力度,解決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的問題,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審判員、監督員、聯絡員、調解員、宣傳員的作用。引導陪審員明確自己的角色,充分發揮他們豐富的人生閱歷、生活經驗以及專業特長和貼近民眾的優勢,站在普通公民的角度,從道德和良知出發,對案件事實以合情合理為標準作出價值判斷,與法官形成思維互補,幫助法官查清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確保裁判公正,陪審員參審率達98%。加大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類生效文書一律在省法院門戶網、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發布,裁判文書上網率達100%。
堅持能動司法 創新服務民眾方式
積極參與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和矯正工作,有效預防重新犯罪,對200多人進行考察回訪幫教。加強立案信訪視窗建設,實行立案、接訪、導訴為一體的“一站式”服務,及時立案,熱心解答,耐心解釋。向當事人發放訴訟風險提示書、當事人須知、辦案流程、舉證通知書等材料,正確引導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深入基層巡迴審理,方便民眾訴訟,減輕當事人訴累。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用,確保低保人員、農民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打得起官司。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巡迴法庭的運行,更加公正、高效、便捷地處理糾紛。積極與醫療管理部門協商設立醫療糾紛巡迴法庭,爭取把醫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主動與人事勞動部門聯繫,協商訴前解決日趨增多的勞動爭議糾紛。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民眾法制觀念,從根本上減少違法行為發生。 重視訴訟調解 增強辦案社會效果  積極開展訴訟調解亮點創建工作,充分發揮調解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積極構建“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格局及多元調解網路,建立健全四個調解機制,努力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格局,發揮人民調解組織以及公安、司法、民政、工商、衛生、教育、勞動、環保、農業、土地、城建等行政部門協助法院參與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形成調解工作合力,化解矛盾糾紛。建立健全多元調解網路,發揮工會、婦聯、居委會、村委會、交警隊、派出所、人民陪審員等以及與當事人聯繫密切的單位和部門在解決糾紛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訴前化解機制,積極做好對人民調解組織的培訓及指導工作,充分發揮民解組織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爭取做到矛盾糾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以流程管理為重點 提高審判效率
審判流程管理是審判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提高審判效率的關鍵。景泰縣法院運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對受理的案件從立案、送達、開庭審理、裁判文書製作、宣判、執行、案卷歸檔等各個節點進行全程跟蹤、全程監督。審前重點把好立案關,嚴格立案範圍和立案程式,按照業務庭性質和業務範圍分流案件,從源頭上杜絕基於人情、利益等關係的爭管轄、選法官現象。強化審限監控,院長、分管院長、庭長通過網路對案件從入口(立案)到出口(案卷歸檔)進行動態管理,作為主管部門的立案庭時時跟蹤,超過內部審限三分之二時系統自動預警,超過內部審限時,由分管院長及時簽發催辦、督辦令進行催辦、督辦。規定各業務庭年度催辦案件不得超過5%,督辦案件不得超過3%,對超過指標的進行處罰。對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式7天內審結、普通程式15天內審結,民事、行政案件適用簡易程式1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式3個月內審結,執行案件1個月內執結,且案件質量均合格的進行適當獎勵。全院幹警樹立了責任意識和效率意識,今年以來,沒有1件超審限案件,從根本上杜絕了“抽屜案”,實現從以往當事人催法官到現在法官催當事人的轉變,均衡結案率較上年同期大幅提高。
建立評查機制 提高案件質量
案件質量是審判工作的生命線,是法院工作的永恆主題。近年來,景泰縣法院十分重視案件質量,建立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制定達180餘項評查項目和標準的《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對每一位審判人員審執結的每一件案件都由審監庭進行評查,實現對案件、審判人員兩個全覆蓋。對檢察機關抗訴、當事人申訴和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進行重點評查,不遮醜、不護短。每月召開一次由分管院長、審監庭與案件承辦庭三方“面對面”的案件質量評查分析討論會,按照“三個機制”、“一個辦法”,對審結案件進行嚴格評議。“三個機制”即案件質量找錯機制,由審監庭每月對審執結的案件從辦案程式、實體處理、適用法律、文書製作、卷宗裝訂等方面逐一進行評查,對發現的問題登記造冊,及時反饋給案件承辦人並歸檔保存;案件質量析錯機制,在“面對面”的評查分析討論會上,共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查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防止同一錯誤的再次發生;案件質量懲錯機制,將評查結果向全院通報,對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被認定為差錯案的,嚴格追究辦案人員責任。同時,將案件質量評查納入崗位目標管理,把評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獎懲的主要依據,增強辦案法官的責任心。“一個辦法”即“類案評查法”,以同一案由為一個類別進行集中評查,及時發現同類案件審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從而提高案件評查的實效性。
創新執行工作理念 構建和諧司法平台
 
景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自2009年成立以來,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法院的配合支持下,全局幹警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反腐倡廉、公正司法”和“創先爭優”等主題實踐活動,緊緊圍繞執行工作大局,堅持與時俱進的辦案理念,樹立“忠誠、為民、公正、廉政”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構建和諧執行的司法平台,營造了一個全新的執行格局,執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近年來,執行局多人被評為全市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個人、全市法院執行標兵;2010年10月,1人被評為全省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個人;2012年2月,執行局被評為全市“十佳”政法單位。

所獲榮譽

近年來,景泰縣人民法院先後獲得白銀市社會治案綜合治理平安單位、全省優秀法院、全市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全市法院調解工作先進法院等榮譽稱號,獲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先進個人、優秀法官等表彰獎勵7人次,個人榮立三等功10人次。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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