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統計局

景德鎮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景德鎮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景德鎮市委、景德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景德鎮市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留景德鎮市統計局,為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能調整,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全市性統計工作規定、統計改革、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制定全市統計報表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補充制定地方統計標準。
三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性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縣(市、區)、各部門和涉外民間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指導縣(市、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市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四根據市政府安排,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工業、農業、人口、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投入產出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等專項調查。
五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市統計系統的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七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指導各縣(市、區)統計部門的資料庫網路建設。
八受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委託,管理全市縣(市、區)的統計事業經費;管理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和企業調查隊;依照《統計法》規定,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九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
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
聘、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科研工作,對統計科技網路進行指導和協調。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8個職能科室。
⑴辦公室、⑵人事法規科、⑶綜合統計科、⑷工交統計科、⑸投資統計科、⑹貿易統計科、⑺社會統計科、⑻普查辦公室。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各科室的職能由市統計局按照本部門的主要職責劃分,報市編辦備案。

職能調整

一划出的職能
國有企業職工下崗統計交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
二轉變的職能
將與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交叉進行的“三資”企業統計,調整為利用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資料進行綜合。
三交由事業單位承擔的事項
1、農村社會經濟統計。
2、企業景氣調查、現代企業制度企業跟蹤監測統計。
3、服務業價格統計。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其中紀檢監察專項編制2名),事業編制6名。

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職數9名(其中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職數7名。

現任領導

雷軍: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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