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陶瓷工業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提出陶瓷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陶瓷工業發展規劃,推進陶瓷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陶瓷工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陶瓷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陶瓷工業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有關陶瓷行業協會工作;指導陶瓷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陶瓷工業經濟、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五)指導、協調全市陶瓷園區發展規劃和企業扶持政策;監測分析陶瓷園區運行態勢;指導陶瓷園區建設,負責全市陶瓷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服務;開展陶瓷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六)指導、協調陶瓷行業生產、經營、智慧財產權保護、品牌建設等工作、市場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屬地做好全市陶瓷市場秩序工作、燃氣梭式窯安全生產工作。
(七)制定全市陶瓷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組織技術開發與創新的實施,組織陶瓷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開發、鑑定、推行,組織陶瓷產品質量的檢測、論證、監督,指導產品許可證的審查、申報。
(八)制定全市陶瓷行業人才規劃,參與實施陶瓷人才資源的開發與管理,參與科教人才資源配置。
(九)指導和監督全市陶瓷民間組織機構的業務工作;參與全市陶瓷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認定、報批和管理工作。
(十)開展陶瓷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協調全市陶瓷在國內外的文化、經貿、交流、展示活動。
(十一)指導、推進景德鎮陶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全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十三)負責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協調新型牆體材料科研、生產和推廣套用;按規定徵收、管理專項基金。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方霞雲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機關內設5個職能科室。
(1)黨政辦(2)經貿科(3)行業管理科(4)技術人才開發科(5)招商辦公室(6)法規科。
人員編制
景德鎮市陶瓷產業發展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事業編制4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職數4名,副科職數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