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縣水利局,隸屬浙江省麗水市景寧縣,位於鶴溪鎮復興西路56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寧縣水利局
- 主要職責:有關水利的工作
- 地址:鶴溪鎮復興西路56號
- 法律依據:《水法》、《水土保持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組織制訂水利和漁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制訂水利、水產發展的有關政策;組織制訂全縣流域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景寧縣水利局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漁業資源及水生生物資源;擬訂全縣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配置規劃和全縣跨地域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要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實施取水許可證、水土保持合格證、漁業捕撈許可證,水產養殖使用證制度及水資源費、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徵收制度;統計分析全縣水資源有關資料;指導全縣水文工作。
(三)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工程師量的意見;組織指導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監測和保護工作,並將有關數據和情況通報縣環保部門。(四)組織水行政執法和漁業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和漁事糾紛。
(五)編制、審查水利、水電、漁業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水電、漁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水利、水電、漁業基建項目的建設管理;監督實施水利、水電、漁業的法律法規、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組織指導水利、水電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河道、水庫、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管理河道采砂;組織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監督。
(六)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縣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和縣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城市防洪工作。
(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工作。
(八)負責水利與漁業科技、教育、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漁業隊伍建設。
(九)制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統籌安排;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水產養殖等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十)負責漁業行業管理,指導全縣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等;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制度;組織實施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水產品質量、水產種苗生產的監督管理。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