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景寧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政府機構,位於鶴溪鎮府前西路1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寧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簡稱:景寧民宗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中央
  • 單位地址:鶴溪鎮府前西路19號
主要職責,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結合本縣實際, 制訂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具體政策 , 對有關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進行監督。
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二)組織指導 縣本級和鄉鎮、管理區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 , 組織接待少數民族 考察團 學習、參觀、考察事宜。
(四)指導民族 鄉、村制定改革開放、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推動 少數 民族 鄉、村 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 少數民族 鄉、村 的扶貧工作。組織協調 少數 民族 鄉、村科技 培訓 、經濟技術協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 ,扶持少數民族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少數民族鄉、村和少數民族民眾的生產、生活環境。
(五)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務。
(六)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辦對 少數民族鄉、村 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七)依法保護 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和 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八)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 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
(九) 依法處置宗教領域的違規違法活動, 引導、促進宗教 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
(十) 依法管理宗教團體, 支持各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聯繫宗教界中上層人士。 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或協調的各項事務。
(十一)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工作領域的 對上 對外交流活動。支持和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友好活動並辦理有關事宜。辦理 少數民族成份和 居住境外的少數民族同胞有關回國探親、旅遊、定居等事宜。
(十二)協助 鄉鎮、管理區 人民政府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指導 鄉鎮、管理區 政府 對 民族、宗教 的業務工作。 (十 三)承辦 縣 政府和 上級業務部門 交辦的其他事項 。

單位地址

鶴溪鎮府前西路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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