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魯士農奴解放令
- 定義:19世紀初普魯士國王為實行農奴制改革而頒布的《十月敕令》 (1807年) 和《調整敕令》 (1811年) 的統稱
一些開明貴族為挽救王權危機,開始著手改革。1807年10月,普魯士國王頒布首相斯坦因制定的《關於放寬土地占有的條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產以及農村居民的人身關係》的敕令,廢除農民 (農奴) 對領主的一切人身隸屬關係,給予農民自由擇居的權利;允許容克 (地主) 和農民經營商業和從事手工業;允許農民和市民購買貴族的農莊;自1810年聖馬丁節 (11月11日) 起自由農民仍需承擔以貨幣和實物形式繳納租賦及提供徭役等封建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