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民防辦公室

制定並實施本區人防建設規劃;擬訂、修訂本區防空襲預案、抗震和核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各項保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陀區民防辦公室
  • 地區:普陀區
  • 職責:制定並實施本區人防建設規劃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人防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承擔本區核化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協調、處置本區抗災救災工作;
四、負責本區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和開發、使用、維護;
五、負責民防指揮、通信、警報的建設、管理和民防專業隊伍的培訓、演練;
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民防”知識的宣傳教育;
七、負責本區民防系統的“兩個文明”建設;
八、戰時職能按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領導分工

桂正和 黨委書記、主任
負責黨務、政務全面工作,分管秘書科、財資科、新華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朱永平 調研員
協助黨委書記、主任做好全面工作;分管民防協會
葉歡靜 副書記、紀檢書記
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法制、宣傳、保密、信訪、穩定、檔案、民眾團體工作;分管組織人事科(黨委辦)、民防車庫管理中心
周今峰 副主任
負責機關支部工作,分管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人防建設部
甘其發 副主任、地震辦主任
負責人民防空、防災減災、地震工作;分管指揮通信科(地震辦)、民防指揮中心管理所
林增明 副主任
負責民防工程規劃、建設、管理、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地下空間管理工作;分管工程科、人防工程管理所

內設機構

組織人事科(黨委辦)
1、定本系統黨建工作規劃、計畫和主要職能活動意見;
2、組織黨員幹部的思想理論和素質教育,抓好隊伍建設,有效開展黨內各項活動;
3、抓好乾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任命等管理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4、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各級黨政班子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5、抓好紀檢監察工作,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
6、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和宣傳教育以及文明單位(班組)的創建工作;
7、負責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工作;
8、負責工會、婦聯等民眾團體工作,做好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9、抓好黨費管理,黨組織信息庫,黨內信息上報等工作;
10、完成黨委會會議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秘書科(法制科)
1、負責本辦文秘工作,包括工作計畫、總結、情況匯報、信息、會議記錄及相關檔案的起草、定稿和送發;
2、負責本系統法制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包括法制幹部、執法人員培訓,督促依法行政、檢查執法情況,以及本單位的應訴代理;
3、負責對外(市、區有關部門)協調,內部科室協調,督辦、接待、會務等;
4、負責信訪、文書檔案,保密、監察、車管、方誌(年鑑)等工作;
5、負責機關內部管理、幹部福利及後勤保障;
6、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工程科
1、編制全區民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
2、辦理結合民用建築(包括新建居住區和舊城改造)配建民防工程的諮詢意見和技術、戰術要求的批覆檔案;
3、按規定核定和收繳人防建設費;
4、擬定民防工程完好率工程維修計畫,落實具體任務;
5、做好民防工程自建項目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全區民防工程技術檔案的收集和管理;
7、協助市民防質監站做好全區的民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和竣工備案工作;
8、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資產管理科
1、負責本辦年度經費預、決算的編報,指導基層預算單位的預、決算編報及專項經費的使用、監督。做好日常的預算內外資金帳務處理;
2、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辦理人防專項經費的收取、解繳和結報;
3、負責本辦活動經費的籌措,合理安排支出,做好財務核算;做好對記帳中心日常業務經費的審核、報批、管理、報帳工作;建立、健全和執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4、負責對自建工程的經費協調、財務監督及建設經費的核銷工作;
5、負責本辦及基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做好資產統計、績雙評估、政府採購、資產處置審批等工作;做好對防辦投資的國有資產權證辦理、委託管理及投資回收工作,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6、負責制定基層單位主要責任人年度目標管理責任考核。
指揮通信科(地震科)
1、組織擬制區災害性事故應急處置總體預案;組織協調區減災領導小組、專家組活動;組織協調各街道(鎮)、有關災種單位減災工作聯絡員活動;收集、匯總各街道(鎮)、有關災種單位上報的災害性事故月報表;
2、組織擬制、修訂區人民防空、區核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保障計畫、區化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化救重點目標單位擬制、修訂化救預案;
3、協調有關部門組建、整組、訓練區民防專業隊伍;
4、組織區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工作;
5、負責區民防指揮所和值班室的業務建設工作;
6、協調開展中學生民防知識教育和民眾防護宣傳工作;
7、負責核化事故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的協調及核化事故的處置工作;
8、負責"110"聯動賦予民防部門的災種的處置協調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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