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普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普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普陀區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房產市場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陀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數:12個
  • 局長:胡月華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房產市場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區住房保障和住房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三)負責本區房產市場的行政管理,按許可權負責房地產業相關開發經營企業的資質備案管理和房產經紀機構、經紀人的備案管理,核發本區域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區域內居住房屋的租賃管理。
(四)負責本區各類房屋拆遷的行政管理,核發拆遷許可證;負責本區拆遷爭議的裁決;負責對拆遷上崗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五)負責本區物業行政管理和行業指導,包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以及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
(六)負責本區居住類房屋的修繕、安全的行政管理;參與優秀歷史建築的保護管理工作。
(七)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區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包括住房分配製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調整以及住房保障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落實私房政策。
(八)負責新建住宅、公建、住宅配套市政道路的建設管理;負責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審批;負責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產業發展。
(九)負責本區房地產測繪、房屋權屬和房地產檔案管理工作,依法核實和確認房屋權屬,負責在本區域範圍內實施土地儲備和房地產登記工作,協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對房地產登記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負責本區房產市場、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統計、分析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對授權範圍內的各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區房屋方面的行業教育培訓及有關崗位的培訓。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胡月華。
全面負責黨委和行政工作。
主 管:組織人事、行政事務、資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土地儲備、房地產相關事務。
主管科室(部門):組織人事科、辦公室、財務科、住房保障中心、土地發展中心、住宅建設發展中心。
黨委副書記:海燕。
分 管: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統戰、工會、共青團、內部審計、幹部培訓、保密工作、老幹部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研究室、信訪室、教育培訓中心。
調研員:張偉敏。
分 管:房屋拆遷管理、動遷配套商品房建設、房屋行政執法和執法監察工作、參與區舊改辦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拆遷管理科、房屋行政監察執法隊。
副局長:歸桂奇。
分 管:房產產權產籍、測繪、交易登記、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行政法制管理、房地產市場管理、住宅建設、工程配套管理。
分管科室(部門):房產權籍管理科、測繪管理辦公室、法制科、市場管理科、計畫配套科、房地產交易中心、測繪中心、檔案信息中心、業務受理處、政務信息辦公室。
副調研員:郭星俊。
分 管:物業管理、舊住房綜合改造、保護建築、房屋維修、房屋使用安全、防汛防台、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私房落政。
分管科室(部門):物業管理科、住宅修建科、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私房落政辦公室、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房管辦。

內設機構

組織人事科
財務科
拆遷管理科
計畫配套科
市場管理科
住房保障科
房產權籍管理科
住宅修建科
物業管理科
研究室
業務受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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