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許可協定

普通許可協定: 指在協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範圍內,受讓方、許可方和第三方都可使用某項技術。

指許可人在同一時間內準許一個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 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同時,不但許可人本人仍然保 留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權利,而且還保留了許可其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在 普通許可中,被許可人只是取得了該註冊商標的使用權,至於許可人使用該註冊商標以及其他第三人經許可使用該註冊商標,被許可人都無權干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