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炭磚是由焦炭或熱處理過的無煙煤與煤焦油等在還原焰中燒成的一種中性耐火材料。含碳約88%-90%。具有高的熱穩定性、耐火度、導熱性和導電性。能抗熔融金屬和熔渣的侵蝕,但易被氧化。煙煤在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到950-1050℃,經過乾燥、熱解、熔融、粘結、固化、收縮等階段最終製成焦炭。
焦炭主要用於高爐煉鐵和用於銅、鉛、鋅、鈦、銻、汞等有色金屬的鼓風爐冶煉,起還原劑、發熱劑和料柱骨架作用。煉鐵高爐採用焦炭代替木炭,為現代高爐的大型化奠定了基礎,是冶金史上的一個重大里程碑。為使高爐操作達到較好的技術經濟指標,冶煉用焦炭(冶金焦)必須具有適當的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包括冶煉過程中的熱態性質。焦炭除大量用於煉鐵和有色金屬冶煉(冶金焦)外,還用於鑄造、化工、電石和鐵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