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

普通市,指的是日本行政區劃中的一個城市等級,指低於政令市、中核市、特例市的第四等級城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市
  • 地理位置:日本
按照日本《地方自治法》的規定,人口在5 萬人以上並且市區戶數和工商業人口均占60%以上的地區可以設“市”。實際上,戰後以來,日本政府為了推動町村合併,曾兩次規定了3 萬人以上者也可設市的“特例”,因而現有的670 個市中有不少是5 萬人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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