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教育部辦公廳以教基二廳〔2016〕1號印發《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該《指南》分總體要求、功能作用、基本布局、場地及環境、區域設定、配備目錄、資源教師、管理規範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
- 印發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 文號:教基二廳〔2016〕1號
- 印發時間:2016年1月20日
通知,指南,附表,
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的通知
教基二廳〔201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特殊教育資源教室是推進殘疾兒童少年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的關鍵支撐,對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來,一些地區積極推進隨班就讀工作,對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進行了有益探索,積累了許多好的做法和經驗,但總體來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工作基礎薄弱,存在數量嚴重不足、設備配備較差、資源教師缺乏和資源教室作用發揮不足等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根據《義務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規劃綱要和特殊教育提升計畫的有關要求,為規範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資源教室為普通學校殘疾學生提供特殊教育、康復訓練和諮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特教特辦的原則,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協調落實好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所需的資金、人員和相關政策,切實做好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有關情況請及時報告我部。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1月20日
指南
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指南
一、總體要求
在普通學校(含幼稚園、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以下同)建設資源教室,要遵循殘疾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充分考慮殘疾學生潛能開發和功能補償的需求,以增強殘疾學生終身學習和融入社會的能力為目的;要堅持設施設備的整體性和專業服務的系統性,為殘疾學生的學習、康復和生活輔導提供全方位支持;要突出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每一個殘疾學生的殘疾類型、殘疾程度和特殊需要,及時調整更新配置;要確保全全,配備的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安全和環保標準,不得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材料。
二、功能作用
資源教室是為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教師和家長,提供特殊教育專業服務的場所,應具備如下主要功能:
(一)開展特殊教育諮詢、測查、評估、建檔等活動。
(二)進行學科知識輔導。
(三)進行生活輔導和社會適應性訓練。
(四)進行基本的康復訓練。
(五)提供支持性教育環境和條件。
(六)開展普通教師、學生家長和有關社區工作人員的培訓。
三、基本布局
資源教室應當優先設立在招收較多殘疾學生隨班就讀且在當地學校布局調整規劃中長期保留的普通學校。招收5人以上數量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一般應設立資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所在區域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資源教室的布局,輻射片區所有隨班就讀學生,實現共享發展。
四、場地及環境
資源教室應有固定的專用場所,一般選擇教學樓一層,位置相對安靜、進出方便。其面積應不小於60平方米,若由多個房間組成,應安排在一起。有條件的普通學校,可以結合需要適當擴大。所附基礎設施要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無障礙設計規範》《特殊教育學校建築設計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五、區域設定
資源教室應設定學習訓練、資源評估和辦公接待等基本區域。
(一)學習訓練區。主要用於以個別或小組形式對學生進行學科學習輔導,以及相關的認知、情緒、社交發展方面的訓練。根據學生的需求,對學生進行動作及感覺統合訓練、視功能訓練、言語語言康復訓練等。
(二)資源評估區。主要用於存放學生教學訓練計畫、教師工作計畫,教具、學具、圖書音像資料。對學生進行學習需求測查,各種心理、生理功能基本測查和評估等。
(三)辦公接待區。主要用於教師處理日常工作事務及開展相關管理工作,接待校內學生、教師、家長等來訪者。
在不影響資源教室基本功能的情況下,資源教室各功能區域可以根據實際需求相互兼容。有條件的學校還可以適當拓展。
六、配備目錄
分為基本配備與可選配備(詳見附表)。基本配備是指滿足基本需要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可選配備是指根據殘疾學生的殘疾類型、程度及其他特殊需要,選擇配備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
七、資源教師
資源教室應配備適當資源教師,以保障資源教室能正常發揮作用。資源教師原則上須具備特殊教育、康復或其他相關專業背景,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符合《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的規定,經過崗前培訓,具備特殊教育和康復訓練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資源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管理,在績效考核、評優評先和職務(職稱)評聘中給予傾斜。
八、管理規範
(一)開放時間。原則上,學生在校期間每天均應面向本校或片區內隨班就讀殘疾學生開放。安排適當時間向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教師和家長開放,並安排專人值班。
(二)經費投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資源教室建設納入當地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建立財政支持保障的長效機制。學校也應將資源教室的建設、維護以及工作運行納入年度經費預算,保證資源教室工作正常開展。
(三)日常管理。資源教室應納入學校統一管理,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資源教室應根據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制定專門工作計畫並開展工作。
(四)指導評估。區域內特殊教育指導中心或特教學校應加強對資源教室的業務指導和評估,定期委派專人為資源教師提供培訓和業務支持,並對區域內資源教室的運行及成效進行考核評價,並將結果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附表
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配備參考目錄
一、基本配備
類別 | 名稱 | 適用對象* | ||
基礎 設備 | 辦公用具 | 辦公桌椅、電腦、電子白板 | ||
學習用具 | 課桌椅等(含肢體殘疾學生使用的輪椅桌及矯形椅、和低視力學生使用的升降桌及椅子等) | |||
學生電腦及相關學習軟體 | ||||
有聲讀書機、盲用攜帶型電腦等 | 供視力殘疾學生使用 | |||
儲物用具 | 各種檔案櫃及書櫃:存放學生資料或其它檔案、圖書資料的檔案櫃、書櫃;存放教學活動或干預訓練所需用品的儲存櫃或置物架等 | |||
圖書音像 | 特殊教育專業書籍及雜誌、一般教育/心理書籍、教法類圖書、康復醫學類圖書及各種專業工具書籍包括手語類、盲文類等相關圖書等; 兒童、青少年閱讀的各類圖書(含繪本)及音像資料、益智類光碟等 | |||
兒童、青少年閱讀的大字及盲文讀物、語音讀物、觸摸式讀物 | 供視力殘疾學生使用 | |||
益智類教 具學具類 | 橡皮泥、棋子、畫筆、模型、玩具、塑封的實物或卡片等;兒童圖形認知板、字母數字列車、幾何圖形外掛程式、蒙台梭利教具、早期干預卡片等能夠促進學生認知能力發展的教具學具 | |||
肢體 運動輔助類 | 大動作訓練 | 步態訓練器、支撐器、助行器及跳繩、拐杖、球類等能夠促進學生大運動技能發展的簡單器具 | 供肢體殘疾及感覺統合失調學生使用 | |
精細動作訓練 | 分指板、抓握練習器、套圈、沙袋、不同硬度和粗細度的磨砂板及手功能訓練材料、OT操作台(註:串珠、小型拼接積木、扣子等都可以幫助精細運動的發展) | |||
感覺統合訓練 | 滾筒、大龍球、觸覺球、吊攬系列、滑梯和滑板、蹦床、跳袋等 | |||
聽覺及溝通輔助類 | 聽覺功能及手語訓練 | 訓練聽覺功能的各種產生不同頻率、響度、聲音的物品等;手語訓練卡片及光碟等;助聽器及保養倉等 | 供聽力殘疾學生使用 | |
言語溝通訓練 | 用於呼吸、發聲、語音訓練的物品(蠟燭、氣球等 )、圖片、學具(喇叭、哨子、遊戲版等)及軟體光碟;語言訓練卡片、溝通板、語言能力評估與訓練材料等 | 供言語殘疾學生使用 | ||
視覺 輔助 類 | 盲文書寫工具及盲用教學具 | 盲文板、盲文筆及盲文紙; 盲用直尺、盲用三角板、盲用算盤、盲用量角器、盲用圓規、盲用捲尺、盲用繪圖板等; | 供視力殘疾(全盲)學生使用 | |
教材及輔具 | 盲文版教材及各種觸摸圖集、模型; 語音計算器、盲杖、眼罩等 | |||
視覺輔助設備 | 視功能訓練工具及材料; 攜帶型助視器或放大鏡、望遠鏡、可調式照明燈等 | 供視力殘疾(低視力)學生使用 | ||
教材及其他 | 大字版教材及圖集; 助寫板、大字格作業本及其他視知覺訓練材料等 | |||
二、可選配備
類別 | 名稱 | 適用對象* |
肢體 運動 輔助 類 | 太極平衡板、手搖旋轉器、跳袋、平衡木、獨腳椅、平衡功能評定及訓練設備等; 作業治療器等、踏步器、平衡功能評定及訓練設備、上肢運動功能訓練設備、下肢運動功能訓練設備、輪椅等; 多感官統合訓練設備 | 供肢體殘疾及感覺統合失調學生使用 |
聽覺 及溝 通輔 助類 | 手語教學軟體等; 言語語言溝通評估訓練設備等; 早期語言干預或康復設備 | 供聽力殘疾、言語殘疾學生使用 |
視覺 輔助 類 | 盲文打字機、點顯器等; 著名建築模型及常用動物模型標本等; 盲用電腦及軟體、盲文印表機等 | 供視力殘疾(全盲)學生使用 |
可調節式閱讀支架、閉路電視放大機等; 視力及視野測試及評估設備等; 視動協調類訓練材料等 | 供視力殘疾(低視力)學生使用 | |
身心 發展 評估 工具 | 學習風格評估量表及工具; 閱讀學習能力評估量表及工具; 數學學習能力評估量表及工具; 大動作、精細動作、體能評估量表及工具; 情緒行為問題評估量表及工具; 認知評估量表及工具等 | |
心理康復訓練類 | 認知干預操作用具; 沙盤等; 進行音樂治療時使用的電子琴、吉他、音響等(民族地區可選配當地相應的民族樂器) |
*未特別標明適用對象的,適用各類殘疾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