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般包括:少量顯示製圖區域概貌的序圖;反映分區
地理特徵的基本普通地理圖和補充地圖;文字說明和地名索引等三大部分。構成圖集主體的普通地圖根據地區面積大小和開發程度,以不同比例尺的地圖相配合來描繪,內容有詳有略,著重反映製圖區域地理要素主要特徵和分布規律。在基本地圖部分,為了突出表示某些重要地區,可採用補充圖加以配合,一般選取有代表性的城市、水利樞紐、著名山嶽、湖泊和名勝古蹟等內容。文字說明須簡明扼要,與地圖內容緊密結合,地名索引是
地圖集中查閱地名的有利工具。
內容
普通地圖集一般可分為總圖部分、分區圖部分和地名索引部分。
總圖部分
總圖是指反映全區總貌的政區、區位、地勢、人口、交通等圖。
分區圖部分
分區圖是這類圖集的主體。
地名索引部分
地名索引則視需要進行編制,不屬必備內容。
設計規則
各圖幅的分幅是指確定每幅地圖應包括的製圖區域範圍,同時還應確定各區域占有的幅面大小如是展開幅面、單頁幅面,還是1/2單頁幅面、 1/4單頁幅面等。製圖區域應是一個完整的自然區劃、經濟區劃或一個行政單元(省、市、縣等)。應充分利用地圖集開本給予的幅面大小,將所要表達的製圖區域完整地安排在一個幅面內。
各圖幅的比例尺是根據開本所規定的圖幅幅面大小和製圖區域的範圍大小來確定。但地圖集中的地圖比例尺應該有統一的系統。總圖與各分區圖,各分區圖與某些擴大圖以及各分區圖間比例尺都應保持簡單的倍率關係。
普通地圖集包含了眾多的地圖,這些地圖的編排次序絕不是隨意的,而應符合一定的邏輯次序。在編排時,先按圖組排序,如同一部著作中的“篇”、“章”,然後再在每一個圖組內按圖幅的內容安排次序,如同一部著作中的“節”。在普通地圖集中,總圖安排在前,分區圖安排在後。
圖型和表示法
圖幅類型及圖幅內容表達的設計是地圖集設計工作中的重點之一,它的任務是設計什麼樣的圖型和用什麼樣的表示方法去表達所規定的內容。普通地圖的圖型比較單一,表示方法比較固定。地圖集中各幅地圖的設計正是根據用途要求、所反映現象的性質和分布形式,合理地確定圖型,合理地選擇單一的或多種的表示方法的配合以及整飾手段,對地圖的表達形式進行全面設計的過程。
地圖集圖面配置的設計主要是指各幅地圖的配置設計。各幅地圖的配置就是在一定的政治、技術原則下,充分利用地圖的幅面,合理地安排的主體、附圖、附表、圖名、圖例、比例尺、文字說明等。
普通地圖中,基本上是一個幅面安排一國、一省或一縣的地圖。應充分利用圖幅幅面,使製圖區域配置在圖廓範圍之內。若出現少量地圖圖形超出圖廓的情況,可採用破圖廓、斜放或移圖的方法處理。
地圖集中地圖投影應在保證統一性的前提下,允許對具體圖幅設計特定的投影。同類型的地圖設計同一性質的投影,如普通地圖集中性質相同的分區地圖採用性質相同、但分帶指標不同的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