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普蘭店區人民政府下屬的一個機構,該局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和年度發展計畫及其他專項發展規劃,並對中長期規劃的實施和年度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
- 局長:馬永利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普蘭店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全區人大提交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節的目標、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策劃重大項目,推進重大項目產業化;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中大建設項目;組織開展全區中重點工程項目稽查工作。
(四)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區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發展規劃的重大政策,做好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縣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作用。
(五)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區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區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七)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區招標工作。
(八)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協調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編制應急物資諸備預案。
領導班子
馬永利 局長、書記
呂竹文 副局長
高友寬 副局長
趙振江 副局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農村經濟發展科、工業經濟發展科、固定資產投資科、經貿流通科能源交通科、社會事業科、散裝水泥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