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蘭店市教育局

普蘭店市教育局是原普蘭店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草擬本地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各學校執行

2016年,根據《中共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連市普蘭店區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大委辦發〔2016〕25號)精神,設立普蘭店區教育文化體育局,正處級建制,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撤銷原普蘭店市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蘭店市教育局
  • 現名:普蘭店區教育文化體育局
  • 綜合管理:全區域的學前教育
  • 局長:賀萬斌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所屬單位,

機構職能

原普蘭店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草擬本地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各學校執行。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規劃、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確定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的學前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畫。對全市教育專項經費的使用提出統籌安排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鄉鎮政府及直屬單位教育經費的安排意見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計,指導和督促各級各類學校發展校辦產業,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教學圖書儀器的調配並對其使用管理進行指導。
5、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貫徹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做好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組織招聘錄用新教師。
6、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編制本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國中的招生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規劃指導合格學歷後的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工作。
7、指導鄉、村職業技術學校的建設,圍繞當地實際,搞好實用技術培訓,努力服務當地經濟;指導搞好掃除青壯年文盲後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職工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8、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搞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幹部管理和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9、根據市委部署,提出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規劃,搞好直屬單位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師德建設。

領導班子

賀萬斌 局長
徐功軒 書記
徐德臣 黨委副書記
董振金 副局長
鄒旭 副局長
趙廣海 副局長

內設機構

督學室、綜合科、人事科、普教科、職教科、計財科、招生辦、學前科、基建科、基金辦、校辦產業管理中心、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

所屬單位

普蘭店第一中學、普蘭店第二中學、普蘭店第三中學、普蘭店第六中學、普蘭店第九中學、普蘭店第三十八中學、普蘭店高級中學、普蘭店第三十七中學、普蘭店實驗國小、普蘭店久壽國小、普蘭店教師進修學校、普蘭店第一職業中專、普蘭店第二職業中專、普蘭店特殊教育學校、普蘭店區幼稚園、普蘭店職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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