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普格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普格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政府機構。

2020年12月,被評為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格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現任領導,辦公時間,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和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承擔縣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定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事業改革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擬定全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發展戰略,提出優先發展的領域和研究課題,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推進體育領域的改革並負責管理全縣體育事業;開展相關教育、體育和科技事業宣傳普及和培訓;實施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信息傳播和利用。
(二)負責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擬訂全縣中國小校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指導鄉鎮開展教育、體育和科技試點示範及其他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體育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指導全縣體育運動從業人員隊伍建設。
(三)負責督導、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擬訂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指導性檔案,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掃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代表縣政府對各鄉(鎮)政府及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體育和科技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
(四)負責全縣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合作項目。牽頭建立統一的全縣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五)負責職業教育的統籌和管理工作,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
(六)負責少數民族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工作;負責編制民族寄宿制和雙語教學發展規劃並統籌實施。
(七)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 、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負責民辦教育、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監督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抓好教育、體育和科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做好本系統的信訪、維穩、安全管理工作及生態環境保護。
(九)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編制上報各級各類學校的師資編制計畫 ;負責全縣教職工的管理、調配、工資調整;負責開展全縣教育、 體育和科技管理幹部和人員的教育及培訓;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的職務評聘、考核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教師的招考聘用工作 。
(十)負責教育、體育和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擬訂籌措教育、體育、科技方面的經費、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管理措施,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和審計;指導執行縣內外教育、體育、科技的援助、貸款和合作項目;負責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議。
(十一)負責科技信息、統計、管理和保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進步目標體系。提出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管理政策建議,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擬訂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民 營科技機構的發展。引進推廣先進科技實用技術,抓好科技網路服務平台建設,組織科技培訓。負責全縣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
(十二)建立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貴、齊抓共管、失職追責” 的教體和科技系統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協調安全工作與經濟發展、行業( 領域 )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安全工作的計畫 、安排、布置、檢查和總結。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 動 ,全面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體育運動’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 ;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學校體育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規劃;負責體育賽事的管理和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的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和承辦各類體育競賽活動。
(十五)負責行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執法和語言文字的標準化推廣、宣傳,規範用字的檢查監督;負責轄區內公章、檔案函頭、吊牌等彝文翻譯和檢查驗收,彝文古籍的收集整理;負責國語的推廣套用。
(十六)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及貧困學生資助工作;負責普高、職高學校學生的國家助學金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管理工作;負責學前幼兒資助(減免保教費)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校 “ 三免一補” 管理工作。
(十七 )負責全縣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等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管理和教學研究工作;指導管理全縣學校信息技術教育、學校遠程教育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十九)承擔省、州、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的黨群工作;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黨的建設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事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事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接待、會議會務、督查督辦、目標管理、教育體育和科技宣傳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基本建設、後勤工作;牽頭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單位信息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宣傳和學習工作;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信訪、維穩工作;組織編寫教育年鑑和教育志;指導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固有資產管理、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編制學校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計畫;統籌管理教育體育和科技經費及專項經費;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和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教育經費投入統計工作;指導各類教體和科技的援助、貸款和合作項目的執行;組織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負責指導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基礎建設;負責編制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的基建投資規劃,管理基建項目建設;負責辦理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建設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審圖、招標等相關手續和前期工作;負責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項目建設組織驗收階段各項工作;負責項目建設竣工結算階段各項工作;負責統計上報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基建類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負責擬訂全縣教體和科技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教體和科技系統人事管理制度、分配製度改革和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人事、勞資、檔案、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推行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管理制度工作;負責教師招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特崗教師” 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定期註冊;統籌規劃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有關單位領導幹部提出領導班子和教師隊伍的充實調整方案;指導與協調學校的人事和分配製度改 革;負責對教體和科技系統校級領導績效考核和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審批工作;指導教體和科技系統師德師風、行風和糾風建設工作;負責教體和科技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負責人:主任 楊文方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524號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教育和安全股(政審批服務股)
職責: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改革,擬訂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工作;組織貫徹《課程方案 》和教學計畫,規劃和管理基礎教育教材建設工作;指導學前及中國小德育、衛生健康和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對全縣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教學行政管理及校外教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全縣學前教 育及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工作;指導全縣高中工作;負責全縣高中及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高中、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學生學籍;負責和指導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少數民族寄宿制教育、“雙語” 教學工作;負責本系統團、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協助組織中國小各類檢測工作;負責國中畢(結)業證審查、驗印工作;規範全縣中國小辦學行為。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和校外培訓機構的設定審批 、監督和管理;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統籌規劃、綜合管理職業教育;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職業教育計畫 ;承擔成人教育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擬訂縣教體和科技系統安全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本系統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組織、督導、檢查和考核學校安全工作;負責配合公安法務部門維 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協調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負責全縣中國小校藝術工作;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中國小校藝術工作;承擔全縣中國小校藝術項目的競賽、訓練工作;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國小藝術的發展;負責全縣中國小藝術項目的布局和檢查評比。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督導的指導性檔案和評估指標體系;代表縣人民政府對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各級各類中國小校及幼稚園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縣中國小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的有關工作;負責本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對全縣責任區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管理與考核;構建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 ;指導鄉鎮教育督導工作。
負責人:股長 羅道興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524號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科技股
職責:負責擬訂貫徹實施科技發展方針政策的意見,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確定科技發展重點和主攻方向;擬定促進 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信息管理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樣品和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及成果轉化工作;負責全縣科技進步考核工作;負責科技課題項目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扶貧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工作;統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項目經費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社會發展領域和科學技術普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科技工作者深入農村建立科普示範基地、開展科普宣傳培訓諮詢服務、普及農業科技知 識、推廣先進適用技術。
負責人:股長 乃戈日優
辦公地址:普格縣普基鎮正北街2號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體育股
職責:負責全縣體育工作;負責推動全縣全民健身計畫的開展;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民眾體育工作;承擔全縣體育項目的競賽、訓練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體育部門關於競賽訓練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指導有關單位開展訓練工作;組織研究學習競賽規則;申報等級運動員和裁判員;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和推動全縣體育的發展,在全縣中國小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全縣體育傳統項目的布局和檢查評比;負責對全縣體育市場、體育產業、各種體育協會、健身輔導站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制定全縣業餘訓練工作的發展規劃 ,負責業餘體校指導管理工作。
負責人:股長 王東
辦公地址:普格縣新建南路588號
辦公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

普格縣普基鎮新建南路524號

現任領導

教體和科技局局長 比補子日

辦公時間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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