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定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 機構簡介: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職責調整:後期扶持的監督職責
- 內設機構:政策法規股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安順市委辦公室 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市辦通字〔2010〕15號 )、《中共普定縣委 普定縣人民政府關於普定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普發〔2010〕19號 )精神,設立普定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一)將縣水利局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職責劃入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二)加強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的監督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研究起草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縣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對所在地綜合影響的對策研究,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三)負責對縣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的編制,與項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簽訂移民安置協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評估。
(四)組織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組織開展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管理、上報和監測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違反移民工作條例的行為上報縣人民政府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處罰。
(六)負責安排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資金和物資,並對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上報,負責小型水庫移民專項資金的管理、安排、檢查、監督。
(七)負責組織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幹部、移民民眾的培訓和宣傳教育,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對外聯絡、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和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和下達全縣在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年度移民搬遷任務和資金計畫和已建工程後期扶持資金的安排計畫、管理使用和監督指導,承擔移民搬遷安置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和規範全縣移民資金的使用與財務管理;負責財務管理、資金(資產)管理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內部審計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民資金籌集、劃撥協調和審計工作;對移民安置規劃、後期扶持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移民工作違規違紀事件進行調查,對違反移民條例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承擔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開展和綜合協調移民工作問題的調查研究及處理工作,及時上報重大問題;承擔移民工作宣傳、培訓、信訪接待和相關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編制工作;組織開展全縣重大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項目、遷復建專業項目規劃設計的技術審核和規劃變更與投資調整的審核;組織編制全縣移民安置年度任務和資金計畫;負責全縣移民安置的實施、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組織驗收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移民工作的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與審核,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監督、檢查移民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處理移民遺留問題。編制大中型水庫庫岸失穩問題處理規劃,檢查和指導庫岸失穩處理工作。
(三)後期扶持股
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管理及審核工作;承擔全縣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調查、登記和初步核定工作;負責移民後期扶持任務和資金年度計畫的編制、下達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移民勞動就業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對全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檢查和監測評估工作;承擔後期扶持重大問題的調研和處理工作。
人員編制
普定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事業編制12名(含工勤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