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

根據《中共安順市委、安順市人民政府關於普定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市發【2001】18號)精神,保留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參照安順市殘疾人聯合會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確定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
  • 地理位置:普定縣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主要工作任務,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股,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機構改革方案如下:

主要職責

(一)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
(三)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

主要工作任務

根據上述職能,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殘疾人的意見,反映殘疾人的需求,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三)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人預防等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五)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組織、協調、諮詢、服務作用,對相關領域的工作進行管理與指導。
(六)推行社會化的工作原則,協調殘疾人和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團體的工作,培養殘疾人事業工作者。
(七)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縣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工作任務,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設定2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縣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秘書處)
綜合協調機關事務;負責辦公會及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和機關財務與行政事務工作;承擔縣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對殘疾人事業發展進行綜合研究和信息分析;開展殘疾人法制建設工作;協助管理鄉(鎮)、村(居)委會殘聯領導班子培訓殘疾人工作者;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組織落實福利措施,開展社會保險;聯絡、教育、培養、表彰殘疾人;負責信訪工作;宣傳殘疾人事業;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活動;管理和發展殘疾人體育;編制資金計畫、管理事業經費、基建投資和物資供應;負責殘疾人事業的統計;開發和管理殘疾人福利基金;協助支部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

綜合股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工作;開展殘疾預防、盲人按摩與盲人輔導工作;指導殘疾人用品用具開發、供應、服務;組織康復人才培訓;開展社區殘疾人服務指導工作;組織開展助殘活動;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負責盲文、手語的推廣;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畫;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福利企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與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

人員編制

普定縣殘疾人聯合會機關事業編制6名(含工勤人員1名)。其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1名;配股級職數2名。列入參照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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