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督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績效、禁毒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協調局系統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處理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人事財務股(法規股)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財務會計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審計工作。指導、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開展農業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案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三)規劃發展辦公室(農田建設和農業機械化管理股)。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
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
。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組織開展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擔農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審批服務職能。承擔“放管服”改革和權責清單相關工作。組織推動農業科技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組織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四)農牧漁業管理股。
起草種植業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及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組織開展縣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起草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物種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三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起草畜牧業、飼料業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起草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縣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有關工作。起草漁業發展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維護轄區水域漁業權益。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做好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