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繼父是指親生母親再婚後的丈夫,孩子隨母改嫁,稱為孩子的繼父。
(1)母親的後夫。
(2)猶養父。
出處
《禮記·喪服小記》:“繼父不同居也者,必嘗同居,皆無主後,同財而祭其祖禰為同居,有主後者為異居。”
例句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十:“﹝杜祁公 衍﹞乃詣河陽歸其母,繼父不之容。”
【明】
黃溥《閒中今古錄》:“ 洪武 間,人有隨母改嫁事繼父者,繼父病,割股愈之。”
田漢《
蘇州夜話》:“那時候繼父的心裡,哪還有我母親?讓她生病,全不給她藥吃。”
【清】許秋垞《聞見異辭·羞婦》:“﹝朱昌裕﹞因昔年投河時,適有廣東倪翁援溺,認作螟蛉子。現在嬌藏金屋,種殖
玉田,繼父之恩,銘刻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