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華明

晏華明

晏華明,創始合伙人,男,漢族,中國籍,專職律師,現執業於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普羅米修(光明)律師事務所主任,總所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企業合規研究院執行副主任,第一屆羅湖區律師行業刑事法律發展中心主任,第一屆羅湖區律師行業聯合黨支部書記,深圳市律協十屆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深圳市律協十一屆刑訴委員會委員,廣東省律協一屆企業刑事合規委員會委員,深圳常德市商會副監事長,深圳衛視嘉賓律師,原廣州軍區司令部法律顧問處律師。

專業領域:刑事辯護、企業家刑事法律風險防範、刑民交叉案件、企業合規法律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晏華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人物簡介,社會職務,經典案例,

人物簡介

晏律師曾在國家機關工作十二年,原廣州軍區司令部法律顧問處律師。2012年在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一直專注於刑事辯護業務和企業合規業務,其本人及團隊共代理大小民事和刑事案件千餘起,具有非常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和法律服務經驗,是本所第一批真正實現專業化的律師之一。晏律師擅長處理疑難複雜的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欺犯罪和民刑交叉等案件辯護。在律師辯護實踐中晏律師具有獨到的專業見解和辦案思路。先後在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中讓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不予起訴,也有不少案件經過辯護改變罪名、減少罪名讓被告人得到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成功辯護案例,如強姦、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走私販賣毒品、職務侵占、行賄受賄、詐欺、契約詐欺、集資詐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假冒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介紹賣淫、組織賣淫、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
晏律師重視對刑事法律、金融、網際網路及相關專業領域知識的學習、研究和積累。並將所學知識套用於辦案實踐,憑藉較為紮實的專業功底、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對辯護工作的高度投入,善於從紛繁的案情中尋找到對委託人最為有利的辯護思路,準確把握辯護要點,並以嚴密精準的論證說服檢察官和法官接受律師的辯護意見,從而取得較好的辯護效果。
律所地址: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位於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筍崗東路1002號寶安廣場B座15樓

社會職務

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刑事法律部主任
廣東普羅米修“法議”律師團隊創始人兼首席律師

經典案例

  • 楊某某非法經營罪二審刑事判決書
  • 龔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余某某、肖某某故意傷害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鄧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審刑事判決書
  • 陳某某陳某智妨害公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龍某某詐欺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唐某犯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賴某某契約詐欺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劉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刑事判決書
  • 劉某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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