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組織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指導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體新系統人事人才、機構編制、財務財產、審計統計、職稱職改、文明創建等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設5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指導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文體新系統人事人才、機構編制、財務財產、審計統計、職稱職改、文明創建等工作。
(二)文化科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和圖書事業,指導文化館、圖書館、文藝表演團體和基層文化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重大文化活動和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和發展地方特色文化,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承擔市社會文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負責制訂全市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徵集、開發、利用和博物館(紀念館)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保護和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指導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三)體育科
負責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和組織全市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全市全民健身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體育宣傳,指導民眾科學健身,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管理、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和體育訓練工作,規劃全市體育競賽和競技項目的設定和布局,負責召開全市運動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運動員、裁判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核和審批工作;歸口管理、指導全市對外體育交流工作;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承擔市體育總會日常工作。
(四)文體產業科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市場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娛樂市場、音像市場、演出市場、書畫市場、藝術培訓市場、文物市場等文化市場;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動漫、網路遊戲和電子遊戲的市場監管,依法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進行審核;負責管理全市體育競賽、體育表演、體育健身、體育娛樂、體育培訓等體育市場;負責管理全市文化產業。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推動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市級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建設;負責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依法負責動漫遊戲市場監管及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的監管;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五)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科
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印刷行業和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出版物市場地方規範性檔案、措施和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管理監督出版物市場和新聞出版發行活動,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負責音像製品和電子軟體的出版、複製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中國小教科書、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及其他重點出版物發行工作;負責查處著作權侵犯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承擔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全市農家書屋建設;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