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關於貫徹山西省《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晉創業和工作的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

有明確規定的,不作為聯席會議議題,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檔案規定予以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關於貫徹山西省《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晉創業和工作的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
  • 發文單位: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 號:晉市政辦(2008)15號
  • 發布日期:2008-2-27
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山西省《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晉創業和工作的暫行規定》的實施意見
發文單位: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晉市政辦(2008)15號
發布日期:2008-2-27
執行日期:2008-2-27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駐市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山西省《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晉創業和工作的暫行規定》(晉政辦發(2007)137號)、晉城市《引進海外留學人才來我市創業服務暫行辦法》(晉市政發(2006)9號)檔案精神,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鼓勵更多海外留學人才來我市創業和工作,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晉城市海外留學人才工作領導組,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王茂設  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副組長:郭長青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馮建平  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原國政  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成 員:任建宏  市政府秘書長
樊 燁  市政府副秘書長
劉晉興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
王克平  市財政局局長
潘滿庫  市教育局局長
王仁慶  市科技局局長
緱廣順  市勞動保障局局長
韓守元  市建設局局長
王新善  市商務局局長
燕 青  市地稅局局長
呂惠蘭  市工商局局長
郭彥明  市外事辦主任
李衛平  市人事局副局長
田和平  市人才中心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劉晉興(兼)
辦公地點:晉城市外國專家局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海外留學人才工作。
1、聯席會議由海外留學人才工作領導組成員及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
2、聯席會議定期不定期舉行。每年定期召開一次,平時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3、市人事局具體負責聯席會議的準備、召集和組織。
4、聯席會議要以交流情況、解決問題、促進工作為目的。主要內容如下:
(1)通報情況、交換意見、總結部署工作;
(2)研究解決海外留學人才來我市創業和工作遇到的重大問題;
(3)研究確定對優秀海外留學人才項目的資助金額等;
(4)評選優秀海外留學人才;
(5)研究確定優秀海外留學人才的獎勵名額和獎勵金額;
(6)研究確定對在引進優秀海外留學人才、國外智力等工作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單位和人員的獎勵名額、獎勵方式和獎勵額度等;
三、設立晉城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鼓勵優秀人才來我市發展創業。
根據《山西省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晉政發(2004)24號)檔案精神,我市財政每年預算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100萬元,用於引進的優秀人才、外國專家的科研、教學、項目啟動、獎勵和人才培養開發等。各縣(市、區)政府也應積極籌措資金,設立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
1、到我市工作或創業的海外留學人才的個人報酬、生活補貼、安家費等待遇以及技術開發和引進專項經費應由其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有關經費由用人單位負擔。
2、對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可參照上述一條之規定執行。
3、國內外高層次人才進入我市企事業單位或來我市研究開發的高新技術項目,經有關部門認定後,參照山西省《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晉創業和工作的暫行規定》、《山西省引進優秀人才暫行辦法》之規定,擇優從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中資助5-10萬元。
4、通過國家外國專家局渠道,我市高等院校以及全市範圍的省重點中學等引進的、並經市人事部門(市外國專家局)辦理註冊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外國文教(外教)專家,擇優從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中資助2-5萬元。
5、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聘請國內外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知名企業的專家、學者等知名人士來我市開展學術交流、講學、進行技術指導、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技術難題、承擔市以上重點項目或擔當某領域、某一行業常年顧問的,擇優從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中資助5-10萬元。
6、機關、事業單位因科研、教學、重點產業項目等工作需要,被選派到國家外國專家局認可的或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培訓機構進行短期學習進修、項目培訓的中青年教師、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人員,視學習時間長短等,從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中每人資助1-5萬元。
四、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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