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3章,並有1個序言和1個結論。
在序言中,柏格森直截了當地點出了全書的主題。他指出,人必須用文字表達自己,用有關空間的字眼進行思維。語言要求在觀念之間樹立明確的區別,使觀念失去連續性。這樣,原本不占空間的意識被排列在空間,質量被數量化,思想被同化為物體。這在實際生活中是有用的,在大多數科學裡是必要的,但在哲學上卻導致了無法解決的困難和矛盾。決定論和反決定論的爭論,就是以混淆時間和空間、質量和數量、陸續出現和同時發生作為前提條件的。一旦消除這種混淆,哲學上對自由意志的反駁、定義和自由意志的問題本身,都會隨之消失。
第1章“心理狀態的強度”,分析了人們對心理狀態的一種通常的說法,即當人們談及感覺、感情、熱情、努力和意識狀態時,常常以大小來表示這些心理狀態的強度,甚至用一倍或幾倍等具體的數目來進行描述。柏格森認為,大小、數量是一種空間的概念,大小之間和數量之間具有容者和被容者的關係,這種關係是廣度的、可測的。但是,心理狀態的強度並不占據空間,沒有容者和被容者的關係,它是不可測的。那么,人們在什麼意義上可以談論心理狀態強度的大小呢?一種方法是根據引起心理狀態的客觀原因的多少與大小、來界說其強度。但柏格森認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判斷效果的強度時,並不知道原因的性質,更不知道原因的大小。反之,人們往往根據效果的強度才提出一些假設,來說明原因的多少和性質。而且,很多心理現象的原因並不在自身之外,而在自身之內。因此,企圖以客觀原因來界說心理狀態的強度大小是困難的。另一種方法是以身體和大腦的原子運動來說明心理狀態的強度大小。但柏格森認為它同樣不能解決問題,因為感覺的強度固然很可能表示身體內所發生的大量變化,但呈現在意識中的乃是感覺,而不是這種機械變化。
第2章“意識狀態的眾多性,關於綿延的概念”將意識狀態與物體、綿延的時間與廣度的空間,作了嚴格的區分。柏格森指出,當人們研究物體時,通常是對其加以計算,即將其放在空間的框架內,對各種位置進行分析。每個關於數目的明確觀念都意味著有一個在空間的視覺影象,數目沒有連續性。與此不同,當人們研究情緒性的心理狀態時,卻發現它們不具有空聞性,而是一種陸續出現的性質,它不斷變化,變化間相互滲透,相互溶化,沒有清楚的輪廓,彼此間沒有外在的關係,從而無法以數目加以區分。柏格森將這種意識狀態稱為“綿延”,即一種持續不斷,它是與空間相對立的真正的時間狀態。它不能用空間概念加以分析和計算,更不能同化於空間概念之中。
第3章“意志狀態的組織自由意志”,是在前兩章的基礎上,論證自由意志的特徵,批判有關自由意志的各種機械論和決定論觀點。柏格森認為,自由是具體的自我對於它所做的動作的一種關係。自由意志體現在甘由的動作上。當人的動作出自他的整個人格時,當動作把人格表現出來時,當動作與人格有不可言狀的相像時,人就是自由的。自由的關係是不可界說的,它是一個綿延的過程。關於自由的各種問題和困難,都產生於把廣度屬性賦予綿延,以同時發生解釋陸續出現,使用語言來表達自由觀念。只有去掉受空間觀念影響而得來的東西,才能理解人的自由。
在結論中,柏格森總結道,科學在研究外界物時,排除了綿延;哲學在研究內心時,必須排除空間。只有排除空間觀念。才能理解心理狀態的強度、綿延和自由決定。不區分廣度與綿延,使一部分人否認自由,另一部分人為自由下定義。如果不把時間等同於空間,則自由無法否認;若不以空間代表時間,則自由無法界說,若同時發生與陸續出現不混淆,則自由問題無法爭論。根據人的直接知覺,意識的自我是活生生的,其狀態既不清晰又不穩定。只要將這些狀態分開,就會改變其性質,使其固定化、格式化;只要以語言加以表達,就會使其成為公共財產,失去私人性質。
作品目錄
創作背景
柏格森1878年進入巴黎高等師範學校,學習希臘和拉丁古典文學、科學和哲學,1881年獲哲學學士學位。畢業後在外省中學任教,寫出了第一部著作《時間與自由意志》,這部書使他於1889年獲得文學博士學位。
此書是在1883—1887年間計畫和寫出的,1889年正式出版。其法文原名是《論意識的直接材料》,柏格森1913年將其譯為英文時,作者採用了《時間與自由意志》的書名。
意志自由是近現代哲學爭論的一個焦點。在經院哲學中,意志自由被看作是上帝賦予人的特徵,因而隨著近代自然科學解釋的擴張和普及,物理決定論和心理決定論逐漸占據統治地位,自由意志的概念受到嚴重挑戰。
作品思想
在《時間與自由意志》中,柏格森以綿延概念為核心,分析了意識的不同狀態,闡述了綿延與意識、綿延與時間、綿延與自我的關係。柏格森提出“綿延”這一術語,出於兩個目的:①為了維護自由意志在哲學和心理學上的地位;②為了解決哲學史上一些爭論不休的問題。《論意識的直接材料》的序言中寫道:“在決定論與其反對者之間,表現出明顯的綿延與廣延、質與量、連續性與同時性的混淆。這些混淆一旦被清除,我們就可以見證對自由意志的反對意見將隨之消失。”
“綿延”這一概念在柏格森的哲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綿延的理解是理解柏格森生命哲學的基礎和前提。從本體論的角度看,綿延指稱實在,它與赫拉克里特的“火”相近,即綿延強調“變”的實在性。而與巴門尼德的“存在”、柏拉圖的“理念”和亞里士多德的“形式”不同,哲學史上的這些概念,在柏格森看來都與永恆和靜止連在一起。看重變化的實在性、輕視甚至否認靜止的真實性是柏格森哲學的一大特徵。因此,柏格森在本體論上的行進路線,是從存在(being)到變化(becoming)、從靜止到運動。從根源上看,綿延或變化屬於精神、屬於生命,在最高的層次上屬於宇宙。總之,綿延與“活的”東西連在一起,因而是生命(包括宇宙)的存在形式。
柏格森提出“綿延”概念,是用以描述人的意識流動不居的特徵,認為意識不間斷的流動性是真實的存在,具有本體論上的存在地位。柏格森所說的意識是與物質和身體相區別的個人內在意識,用綿延來表述意識,意在強調流動性或連續性的真實性。為了刻畫這種真實性,柏格森又用內在的時間來說明意識、綿延的特徵。內在的時間與內在的意識一樣,具有不可分割的特點,只能整體把握。
內在的時間與外在的時間相對應,柏格森把外在的時間稱為“空間化的時間”或“自然科學的時間”,認為它是用空間中一條線段、軌跡,用鐘的擺動、或用敲擊的聲音來表示時間,實際上是用空間代替時間,用物質描述意識,用分割的方法代替整體的把握,用靜止重組運動,用片段描述整體。在柏格森看來,綿延、意識、時間都是內在、不占有空間的存在,他們的真實性在於不可分割的流動性。對於柏格森而言,意識的連續性流動就是意識自由的真實表現,因此,綿延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把自由或自由意志與綿延聯繫起來,這又是柏格森哲學的特點。其目的是反對當時心理學上的行為主義、聯想主義和平行論者,後者總是把意識的流動與某一物質過程聯繫在一起,甚至認為前者決定後者。在柏格森看來,這些都是決定論的典型表現。柏格森認為他們的錯誤在於,好比芝諾只看見“飛矢”經過的空間軌跡,而忽略了“飛矢”的運動本身。心理學上的決定論者,在流動的意識現象中,只看見一些凝固下來的、靜止的狀態,而讓真正的流動性逃之天天。因此,柏格森試圖把心理學和經典科學疏漏的實在找回來。
在《時間與自由意志》中,柏格森分析了兩種多樣性,一種是物質性的可計數的客體,另一種是不可計數的意識狀態。對於前者,人們能產生視覺、觸覺等各種感知覺,並且能確定它在空間中的位置和大小,而且不費很大力氣,只要把它置於我們的觀察之下,就可以對其計數,確定其數量關係。但是,對於純粹的精神狀態或思想觀念,既看不見又摸不著,不能在空間中被給予,它們只有強度、程度和質的差別,“似乎先天的不能對其計數,除非通過符號化的表象過程。”符號化的表象過程就是空間化的過程,也就是說把本來不占空間的東西轉化為空間中的東西。在柏格森看來,對象一旦進入空間,就失去了它的連續性,變成了分離的、非連續的因而可以計數的東西。所以空間中不存在綿延,綿延只存在於不占空間的純粹意識中。由於綿延的內在性即不占空間的特性,決定了真正的綿延不能度量、不能計算。綿延是質變,是連續的運動。衡量綿延只能用程度,外在的物質由於占有空間而涉及強度,強度可以累加和計量。程度是質的不同,不能計量,不能累加。
《時間與自由意志》還比較了流變與靜止的價值關係。柏格森認為運動比靜止包含的內容多,精神比物質包含的內容多,因而運動和精神比靜止和物質更具實在性。綿延就是實在性的標誌,而綿延的實在性是由意識的明晰性來保證的。笛卡爾在論證“我思故我在”的哲學信念時,他所依據的前提是:凡清晰明確的 思想,都能推出這種思想的實在。柏格森把綿延視為存在,正是接受了笛卡爾的論證模式。綿延的實在性就在於它是“我”內心實實在在、明明白自感受到的直接體驗。綿延與“深層次自我”的等同關係,說明綿延的內在性。內在不標明空間中的內與外,內在是指內在於心靈、內在於意識、內在於精神,內在是主動性的來源。在柏格森看來,精神的主動性、人的意志自由都具有內在的原因或心理原因。內在原因說明綿延不受外在因素的影響、不受決定論的束縛。所以綿延或意識的內在性維護的都是自由意志。柏格森寫道:“如果我們看見自己真正處於必然決定論失去意義的具體綿延中,過去與現在交融並一起創造全新的東西,則關於自由意志的討論就可以結束。”
作品影響
這是柏格森的第一部重要著作。這部著作中所提出的綿延時間與廣度空間的嚴格區分,以及意識狀態同物質狀態的嚴格區分,為其後來著作中提出生命創化觀和直覺認識論奠定了基礎。他將意識狀態描述為綿延過程而否認其空間性質的觀點,同當時正在興起的實證主義思潮形成尖銳對立,因而受到羅素的激烈批評,同時也受到了主張過程哲學的懷特海及主張意識流的詹姆士的欣賞和讚揚。他強調直覺認識的重要性,否認科學思維也可把握意識狀態的思想,對歐洲大陸的人本主義哲學思潮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20世紀60年代,大學入學考試中引證柏格森論點的哲學試卷,常達到60%以上。
《時間與自由意志》一書,確立了柏格森哲學的框架、基調和概念體系,是柏格森本體論思想的集中體現,也突顯出柏格森哲學不同於傳統哲學的風格和特色,是研究和了解柏格森思想不可跨越的第一手材料。
作者簡介
亨利·柏格森(1859—1941),法國哲學家。柏格森自小便接受典型的法國式教育,對文學、哲學、數學、心理學、生物學有濃厚興趣。柏格森曾任巴黎高等師範學校講師、倫理政治科學院主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