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衣櫥》是美國時尚教父蒂姆·岡恩的重磅時尚寶典,詳盡解讀各類衣飾,並對人們的著裝選擇、搭配提供實用指導。著裝是展示自我的最好方式之一,好的衣著品位,可以為你的人生加分 。從埃及豔后的王冠到特洛伊的海倫式涼鞋,從維多利亞女王的緊身胸衣到麥當娜的圓錐形胸衣,讀這本書,就像與岡恩一起漫步“衣櫥博物館”,你能從3000年的潮流變遷中了解服飾的前生今世,找到自己專屬的風格印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時尚衣櫥:時尚教父的20堂品位進階課
- 外文名:Im Gunn’s Fashion Bible:The Fascinating History of Everylhing in Your Closet
- 作者:蒂姆·岡恩 埃達·卡爾霍恩
- 出版日期:2014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08645367
-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 頁數:344頁
- 開本:3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專業推薦,媒體推薦,名人推薦,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時尚衣櫥》是時尚界的經典之作,美國《紐約時報》暢銷書。“這本書的主要目的是讓你的衣著更有品位”,衣櫥里的所有單品都在書中被提及。選擇衣服,就是在定義和描述自己。擁有好的衣著品位,可以為你的人生加分。《時尚衣櫥》的作者,美國時尚教父蒂姆·岡恩風趣健談,獨特的時尚智慧與他在時尚史中有趣的旅程巧妙地結合起來。時尚不僅有關織物和染料,更關乎歷史文化。
3000年時尚發展,300幅歷史珍藏圖片,每個人都可以在珍貴的潮流記錄中搜尋靈感,穿出自我。
3000年時尚發展,300幅歷史珍藏圖片,每個人都可以在珍貴的潮流記錄中搜尋靈感,穿出自我。
作者簡介
蒂姆·岡恩(Tim Gunn),美國時尚教父,“時尚界的重量級仲裁者”,美國帕森斯設計學院任教29年,服裝設計系主任,時尚品牌麗資·克萊本設計總監,時尚真人秀《天橋驕子》評審,第65屆艾美獎最佳真人秀主持人。
專業推薦
媒體推薦
來自時尚界最受人尊敬的大師的大量文化信息,精美圖像和著裝智慧讓這本書成為了每一個想要在早上精心打扮的人的必讀書,這將不再是曼哈頓精英的專利。
——美國《出版人周刊》
岡恩的專業知識是非常切合實際的,這本書如今也是一本珍貴的時尚指南,它很好地反映了當下的流行風格,這又將成為歷史經典。
——美國《星期六晚郵報》
——美國《出版人周刊》
岡恩的專業知識是非常切合實際的,這本書如今也是一本珍貴的時尚指南,它很好地反映了當下的流行風格,這又將成為歷史經典。
——美國《星期六晚郵報》
名人推薦
蒂姆·岡恩風趣健談,最重要的是,他學識飽滿、洞悉一切。
——著名設計師,“紐約時裝皇后” 黛安·馮芙絲汀寶
這本書是獨具慧眼的時尚達人必備的一本書。不僅記錄了整個時裝史上的趣事,而且還是一本有趣易讀的讀物,書中很多地方都會讓人捧腹大笑。岡恩結合了辛辣的智慧和無法招架的魅力,我們很難察覺原來從中已經收穫了這么多。
——凱瑟琳·厄爾,布魯姆斯伯里視覺藝術出版社社長
——著名設計師,“紐約時裝皇后” 黛安·馮芙絲汀寶
這本書是獨具慧眼的時尚達人必備的一本書。不僅記錄了整個時裝史上的趣事,而且還是一本有趣易讀的讀物,書中很多地方都會讓人捧腹大笑。岡恩結合了辛辣的智慧和無法招架的魅力,我們很難察覺原來從中已經收穫了這么多。
——凱瑟琳·厄爾,布魯姆斯伯里視覺藝術出版社社長
圖書目錄
序言:為什麼談西方時尚史?
1. 內衣:要安全還是要自由
2. T恤:從內衣到無處不在
3. 牛仔褲:一種義大利、法國、德國、英國、印度和全美的服飾
4. 裙裝:從羅馬長袍到裹身裙
5. 卡普里褲和短褲: 從戰場到海灘派對
6. 半身裙:迷你裙、迷笛裙、迷嬉長裙以及其他
7. 腰帶:士兵和女人的朋友
8. 禮服襯衫:過分保守與極力吹捧
9. 領帶和圍巾:色彩讓我美麗
10. 馬甲:為什麼馬甲是時尚界的自由薯條?
11. 西裝:商業套裝、左特套服、燕尾服……
12. 褲子:服飾改革的真相
13. 襪類:從五月花號到寢室地板
14. 鞋子:你腳下的世界
15. 運動裝:進擊的輕便裝
16. 毛衣:騎士、漁夫以及毛衣女孩
17. 外套和夾克:皮衣、風衣、羊毛大衣
18. 帽子:至高無上的榮耀
19. 手套:棒球手套、長手套、露指手套……
20. 手提包:錢包、女用無帶提包、郵差包……尺寸有所謂!
尾聲:購物時,怎樣將過去、現在、未來銘記於心?
附錄:你的衣櫥工作表
1. 內衣:要安全還是要自由
2. T恤:從內衣到無處不在
3. 牛仔褲:一種義大利、法國、德國、英國、印度和全美的服飾
4. 裙裝:從羅馬長袍到裹身裙
5. 卡普里褲和短褲: 從戰場到海灘派對
6. 半身裙:迷你裙、迷笛裙、迷嬉長裙以及其他
7. 腰帶:士兵和女人的朋友
8. 禮服襯衫:過分保守與極力吹捧
9. 領帶和圍巾:色彩讓我美麗
10. 馬甲:為什麼馬甲是時尚界的自由薯條?
11. 西裝:商業套裝、左特套服、燕尾服……
12. 褲子:服飾改革的真相
13. 襪類:從五月花號到寢室地板
14. 鞋子:你腳下的世界
15. 運動裝:進擊的輕便裝
16. 毛衣:騎士、漁夫以及毛衣女孩
17. 外套和夾克:皮衣、風衣、羊毛大衣
18. 帽子:至高無上的榮耀
19. 手套:棒球手套、長手套、露指手套……
20. 手提包:錢包、女用無帶提包、郵差包……尺寸有所謂!
尾聲:購物時,怎樣將過去、現在、未來銘記於心?
附錄:你的衣櫥工作表
文摘
內衣:要安全還是要自由
不久之前,我在一部電影的拍攝現場碰到一位漂亮的女演員,她不喜歡穿內衣。導演為此將這位小明星拉到一邊說過幾次,請求她穿上內褲。她在劇中需穿一條很短的裙子,導演可不希望這部PG-13(13歲以下孩子觀看需家長陪同)的電影中出現某些不該出現的畫面。更別提這位演員時不時地俯身,常常春光外泄,讓在場工作人員都很尷尬。
最終,她穿上了內褲,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當然了,她也討厭穿胸罩,這之後不久,她拍攝了一幕跳躍場景,結果胸部從她的襯衣中就那么彈了出來。儘管這名演員很明顯是在發泄什麼(可參見我的上一本書《別以為你有格調》中的第二堂課“這世界不欠你什麼”),可這種對內衣的敵對情緒在今天很典型。從20世紀60年代起,美國婦女就不顧一切地普遍反對束縛人的內衣。如果不穿塑形內衣會讓這些婦女開心些的話,這也無可厚非。但我常常遇到一些人(大多是女人,也有男人)不滿意自己衣服下的身形。他們向我抱怨自己的褲子不修身,或是說討厭自己薄襯衫下隆起的小腹,他們希望自己的身形能看起來更修長一點兒。
我對此的反應則是:你和其他人都該追溯一下歷史!難道你沒看過《亂世佳人》嗎?還記得懷孕時的斯嘉麗拚命用繫緊帶子的緊身胸衣保持自己纖細腰圍的場景嗎?
早在美國內戰前很久,女人們就沉迷於類似的行為中。追求修長身形、纖纖細腰以及恰當地方的曲線(當然,“什麼地方是恰當的”一直隨著時間在改變),我們的前輩們為女人和男人創造出了各式各樣的精巧設計,包括用鯨魚骨和鋼製成的緊身胸衣。到了2 0世紀,正統的塑身衣依然有生存空間。1946年,梅西百貨開售一款叫作微絲(w isp)的成衣,內有鯨骨腰帶,整體為蜂腰型,它被稱為“新風貌”(NewLook)。“新風貌”呈極具挑釁性的沙漏狀,在“二戰”後很快風靡起來。自20世紀60年代服裝革命以後,我們認為自己對這種約束性穿著的需求已經消失,然而,渴望擁有某種特定外形的欲望依然主導著我們的社會。幸運的是,有些服裝能夠幫助那些穿上它們的人。
不久之前,我在一部電影的拍攝現場碰到一位漂亮的女演員,她不喜歡穿內衣。導演為此將這位小明星拉到一邊說過幾次,請求她穿上內褲。她在劇中需穿一條很短的裙子,導演可不希望這部PG-13(13歲以下孩子觀看需家長陪同)的電影中出現某些不該出現的畫面。更別提這位演員時不時地俯身,常常春光外泄,讓在場工作人員都很尷尬。
最終,她穿上了內褲,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當然了,她也討厭穿胸罩,這之後不久,她拍攝了一幕跳躍場景,結果胸部從她的襯衣中就那么彈了出來。儘管這名演員很明顯是在發泄什麼(可參見我的上一本書《別以為你有格調》中的第二堂課“這世界不欠你什麼”),可這種對內衣的敵對情緒在今天很典型。從20世紀60年代起,美國婦女就不顧一切地普遍反對束縛人的內衣。如果不穿塑形內衣會讓這些婦女開心些的話,這也無可厚非。但我常常遇到一些人(大多是女人,也有男人)不滿意自己衣服下的身形。他們向我抱怨自己的褲子不修身,或是說討厭自己薄襯衫下隆起的小腹,他們希望自己的身形能看起來更修長一點兒。
我對此的反應則是:你和其他人都該追溯一下歷史!難道你沒看過《亂世佳人》嗎?還記得懷孕時的斯嘉麗拚命用繫緊帶子的緊身胸衣保持自己纖細腰圍的場景嗎?
早在美國內戰前很久,女人們就沉迷於類似的行為中。追求修長身形、纖纖細腰以及恰當地方的曲線(當然,“什麼地方是恰當的”一直隨著時間在改變),我們的前輩們為女人和男人創造出了各式各樣的精巧設計,包括用鯨魚骨和鋼製成的緊身胸衣。到了2 0世紀,正統的塑身衣依然有生存空間。1946年,梅西百貨開售一款叫作微絲(w isp)的成衣,內有鯨骨腰帶,整體為蜂腰型,它被稱為“新風貌”(NewLook)。“新風貌”呈極具挑釁性的沙漏狀,在“二戰”後很快風靡起來。自20世紀60年代服裝革命以後,我們認為自己對這種約束性穿著的需求已經消失,然而,渴望擁有某種特定外形的欲望依然主導著我們的社會。幸運的是,有些服裝能夠幫助那些穿上它們的人。
序言
序言 為什麼談西方時尚史?
對於服裝,我們都有一種直觀感受。當你步入房間或走上大街,不自覺地,你就會注意到人們的衣著,並相應地判斷穿著它們的人。通常只需掃一眼,你便可推知此人是富豪、窮人,還是中產階級。甚至,你還能推斷出他們的職業—褲腿高高捲起的多是郵差,而著西裝的,則有可能是商人。
然而,很少有人意識到穿著對自己的社會地位以及特權獲得的影響。服裝是一種自我表達。如果你的服飾極其有限—比如只有緊身長褲和T恤的話,就等於說你詞典里的辭彙少得可憐。
當一些歷史學家只關心傳承本土文化的衣服、特定設計師的作品或是特定時代的流行時,我卻更關心我們此時此刻的服飾以及各種款式是如何成為時尚的。本書中,我重點關注的是西方(尤其是美國)的時尚。美國人衣櫃裡最常見的衣服,我會一件一件過目,並問詢:“你知道這件成衣在被送到‘老海軍’(美國服裝商店)之前是怎么來的嗎?”
你也許會想:就這老古董?
是的。即使是一件破爛的搖滾T恤,也有著迷人的歷史,它的出現遠比開什麼“鋼輪巡迴演唱會”要早。美國的時尚經常被詆毀為粗製濫造或是對巴黎服飾的寒酸模仿,然而我卻覺得它充滿了經驗、美感以及歷史。我喜歡在時間的長河中探索服裝是以什麼方式演變以及為什麼會改變。
在寫作本書前,我自認為是名時尚專家。我是一名有著29年教齡的教育工作者,熱愛教書,正如我熱愛學習。然而,開始動筆寫此書後,我仿佛重讀了一次研究生,我的知識曲線呈直線狀增長,整個知識系統更加完善。寫作本書所需做的研究,真是使人又累又興奮,每一天都能讓我發出驚嘆。
比如,我一直主張時尚是一門關於語境的學問—關於社會、關於文化、關於歷史、關於經濟、關於政治,然而,當我了解到法國革命時期時尚的巨大轉變時,還是震驚不已。路易十四、路易十五以及路易十六統治時期的衣物是如此豪華,它們繁瑣得令人目眩,而那高聳的假髮以及頭飾使得建築、室內裝潢甚至家具設計都得為其讓路。接著,一轉眼的工夫,這些戲劇性的輪廓就隨著宮廷一起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基本款的裙子,它們仿佛最簡單的睡衣。這些大膽的棉質服裝沒有結構可言,更別提裝飾了。這些都說明了一點:時尚和歷史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大多數講述時尚史的書探討的都是西方世界呢?”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為幾個世紀以來,西方服飾在不斷發展變化,而東方服飾幾乎沒變—印度的紗麗、中國的長衫和旗袍、韓國的韓服、日本的和服幾千年來幾乎都一樣,唯一變了的只是用料。比如和服,必須用12英寸(約0.3米)寬、4.38碼(約4米)長的寬腰帶。這是怎樣約定俗成的呢?
這些國家有許多美麗的服裝,它們的歷史也很迷人,然而在改良方面就沒那么出色了。同樣的原因,我也無意中忽略了歐洲的民族傳統服飾。其本土農民的服裝在穩定性上令人嘆為觀止。羅馬尼亞曾出土過一尊青銅時代的女性泥塑雕像,而她身上的穿著,非常詭異地,與20世紀早期的保加利亞民族服飾極其相似。3500年來,這款服飾幾乎沒變過。因此,談論這些地方的時尚是如何進化成如今這樣的,勢必走進死胡同。
與這些不同的是,當你探尋羅馬長袍的變化時,你會被深深震撼到。羅馬長袍只不過是遮蔽身體的一匹布,以使你不至於失了體統。最初的羅馬長袍長及地面,是貴族的穿著,富有的希臘人和羅馬人穿著它們,穿梭於各個房間。而當羅馬人在鋪著大理石地板的別墅以外的地方穿著它們時,由於環境太髒,長袍被裁短了。接下來,毫無懸念地,人們開始注意到衣服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髒得更快,於是羅馬長袍演化成了上下件……直至演變成如今的運動服和裹身裙。
當我帶學生們去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時,我喜歡領著他們按年代參觀,因為這樣他們才能了解靈感的演變過程。更讓人激動的是:他們會參與到接下來的變革中去。沒有什麼東西是無緣無故來的,它們總是因著某種目的。這也是我喜愛文藝復興時期繪畫的原因:每種元素都有它的含義,小到一隻麻雀或是一朵百合。這也是時尚的真諦。
在本書中,我會以時間為線索帶領你探索時尚的演變,從穴居人的獸皮到最新季的時裝秀。就像我的學生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看到有透視感的畫作出現時會發出歡呼一樣,我希望本書的讀者在了解到撒克遜內褲是怎么演變成現在的七分褲(這也是為什麼那是美國現在最糟糕的流行趨勢),或是傳統的羅馬涼鞋(這種鞋被捆綁在腿上,以抵禦戰場上的衝擊)是怎么演變成21世紀幾乎所有的大學生都會穿的涼拖時,會發出驚嘆。
“恨天高”的高跟鞋則一直是財富的象徵。當你所處的地位很高時,你不再需要步行出門,而是以轎子代步,在當代取而代之的則是汽車。如果你只是從豪華汽車裡出來,走上紅地毯,而沒有踩到下水道格柵或街縫的煩惱,那么你當然能夠穿周仰傑(Jimmy Choos,美國奢侈品牌)的鞋。在20世紀90年代,粗跟鞋曾風靡一時,部分原因可能在於,身處垃圾搖滾的年代,炫富並不是什麼時尚的事。
凡事皆有原因,就如同存在皆有理由。一些時尚史專家認為,時尚界的每一次變革都反映了人們對於新的身體性感帶的關注。領口和下擺的變化源自人們想要扭轉性無聊的欲望。
時尚革新,如果不合時宜,會轉瞬即逝。一些衣服過時後再華麗回歸,一些永遠成了歷史,還有一些似乎從未離開過。我寫下這段文字時,就有一群布魯克林的年輕弄潮兒穿著束腰連身衣四處轉悠著,而他們的穿著幾乎與古希臘時期的士兵無異。這兩群人都看重在行動時這種服裝帶來的自由感,只不過一群人是在戰場上奔跑,另一群人則是跑跳著去看一場獨立搖滾演唱會。
然而,大多數人對我們國家的政治史都不甚了解,更別提它的時尚附屬品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可悲的忽視歷史的時代。通常情況下,當我在帕森斯設計學院問我的學生們“二戰”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時,沒人能準確回答。而現在很多年輕設計師對美國時尚史知之甚少是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學,這一事實著實令人難堪。在“二戰”以前,我們一直是一個善於模仿的國家。而戰時,我們卻沒有什麼可從歐洲複製的,因為那時高級時裝屋都關門了。美國的革新者們應運而生,比如克萊爾·麥卡德爾和諾曼·諾雷爾,他們代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審美—運動休閒裝和晚禮服。美國從此有了時尚創造力。20世紀40年代離我們並不遠,然而,即使是頂尖學校時尚專業的學生,也會忽略掉這一時期在這片土地上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
同時,只需看看學生的作品有多么的似曾相識,我便能判斷出哪些人毫無歷史常識。他們總是認為自己每次的新設計都是歷史的創新,然而他們不知道,歷史早已被別人創造過。這一狀況讓我聯想到腓尼基人,他們翻制著埃及和希臘的藝術,卻看不懂象形文字,因此他們寫下來的東西都像胡言亂語。他們沒有在現實生活中看見過雙輪戰車,因此他們在花瓶上描繪出了如此場景:一個人站在一輛沒有馬拉的雙輪戰車上。借鑑其他文化,卻不去了解它的根基,就會產生非常怪異的、毫無邏輯的曲解。我認為美國時尚史尤其不該被遺忘。有一次,我在荷蘭遇到了當地一所非常著名的設計學校的校長,她自始至終都表達著對美國時尚的藐視。歐洲人的這種態度顯得非常具有攻擊性,而如果美國人也是這種態度的話,就是徹底的悲劇。當我瀏覽《天橋驕子》候選申請人的資料時,當看到“你受誰的影響”那一欄寥寥幾個名字時,感到深受打擊。一成不變地,他們能列出來的設計師只有亞歷山大·麥昆(Alexander McQueen)、克里斯汀·迪奧(Christian Dior)、可可·香奈兒(Coco Chanel)(還經常被拼寫成Channel)。他們很少會寫美國設計師的名字,即使有,也常是唐娜·卡蘭(Donna Karan)。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不寫上邁克·科爾斯(Michael Kors)的名字,即使是從自身利益出發的策略考慮。
當涉及時尚的時候,我們很明顯需要變得更加愛國一些,以捍衛我們國家的傳統時尚是西方時尚史有價值的延伸這一事實。我常常在想,那些嘗試著成為“下一個偉大的美國設計師”的人,怎么會不懂得欣賞歷史上那些偉大的美國設計師。我能想到的就有寶琳·特莉芝里(Pauline Tr igere)、克萊爾·麥卡德爾(Claire McCardell)、諾曼·諾雷爾(Norman Norell)、比爾·布拉斯(Bill Blass)、魯迪·吉恩萊希(Rudi Gernreich)、邦妮·卡辛(Bonnie Cashin)、賴瑞·阿德瑞克(Larry Aldrich)、傑弗里·比尼(Geoffrey Beene)……這樣的名單根本列不完!相反,我遇到的許多年輕設計師都將安特衛普六君子(Antwerp Six)視為偶像,他們是2 0世紀8 0年代早期安特衛普皇家藝術學院(Royal Academy of Fine Arts)的畢業生 ,其中包括德賴斯·范諾頓
(Dries Van Noten)和安·迪穆拉米斯特(Ann Demeulemeester)——當然,如果有人拼不出“香奈兒”,他肯定也拼不出“迪穆拉米斯特”。
當我在列出這一長串名字時,我得順帶說一說“時尚”這個術語:它在某些學術圈子裡成了被攻擊的對象。我為人們對它的厭惡感到不安—它又不是另一個以S發音的詞。一些節目策劃人曾建議我用“風格”這個詞來代替它,因為“時尚”顯得太小資了。然而,即使小資們也不怎么喜歡這個詞。東北部一些有名望的藝術學校採用“服裝設計”這個短語來代替“時尚設計”。我曾作為外部評審委員會的成員去過一些學校,在我們的退出會議上,我告訴校長:“我認為教學大綱中之所以沒出現‘時尚’這個詞,是因為課程本身就與時尚毫無關係。它根本不能適應市場。它教的不是時尚史。基本上,它就是培養裁縫的。我從骨子裡覺得其平淡無奇。這裡沒有人對革新感興趣,難道你不想你的畢業生將來改變世界嗎?”(親愛的讀者,這是讓你退出外部評審委員會的一個方法。)
我喜歡“時尚”這個詞,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在書中處處提及它。時尚意味著改變,意味著製作出有歷史積澱的衣服。對我而言,認為時尚這個詞顯得愚蠢和不重要而棄用它,看起來就像是對歷史的否定以及一種性別歧視的表現——就如同歷史上,曾認為女性進行學術研究不恰當一樣。當帕森斯設計學院的時尚部在1906年剛成立起來時,它被叫作“服裝設計部”,因為當時時尚還是個動詞:意思是變得時尚。“時尚”這個詞發展出了更深遠的含義,對我而言,那些反對它的人站在了歷史的反面。
儘管身處全球時尚界中有諸多不利,但美國的時尚設計師們還是貢獻頗多。首先,不像法國設計師那樣,能得到來自紡織廠的補貼,他們總是需要從自己的作品中掙錢。他們也享受不到歐洲那些設計著作權保護政策。在美國當設計師真的很難!這需要許多的勇氣和精力。總而言之:我擁護“時尚”。如果為此我再也接不到回歐洲,抑或另一場服裝結構設計會議的邀請,那我也無所謂。最後,我要說的是,這本書不是教材,也無意做到事無巨細全部講清。最近我總是收到一些學者的郵件,指責我沒有提到某種領口,或是對緊身上衣的結構沒有做到足夠重視,再這樣下去,我一定會瘋掉。本書中僅僅某些段落的知識點就可以寫成一本完整的書。我已經盡力做到了把事情說清,但還是有一些細節被忽略掉了。除非你閱讀過其他時尚史著作,不然你不會相信,當一個作者寫1750~1753年領子寬度的變化時,其引述的細節有多么繁瑣複雜。我們真的有興趣了解嗎?當然,但絕不是去研究。我鼓勵那些因本書而對時尚史產生興趣的人,利用更具學術性的資源鑽研下去。然而現在,我只希望你能享受閱讀本書,我既全面又有所偏重地展示了我最喜愛的時尚史部分,它能幫助你理解到時尚以及歷史探究有多有趣。
本書最初的目的是為了讓你的衣服有更多的意義。我發現,有很多人害怕認真審視自己的衣櫥,因為對於很多人而言,時尚似乎有點兒高不可攀。其實大可不必。時尚應是有趣又激動人心的—只要你每天早上起床後要穿衣服,它就和你相關。它不是曼哈頓精英人群的專屬。
我希望這本時尚聖經能夠鼓勵你研究你的衣服,欣賞其令人著迷的演化過程。每件物品都有其意義—通常還是深層次的。我希望通過探索衣物的含義和歷史,能使你原本雜亂無章的衣櫥變成一個奇妙的世界。為了達到此目的,我在書後附上了工作表,如果你在搜尋什麼或在提問上需要建議,它會是很好的指導。這份衣櫥清單能教會我們很多時尚知識,讓我們更了解自己。
那么,讓我們登上時間機器,開始我們的旅程吧。
對於服裝,我們都有一種直觀感受。當你步入房間或走上大街,不自覺地,你就會注意到人們的衣著,並相應地判斷穿著它們的人。通常只需掃一眼,你便可推知此人是富豪、窮人,還是中產階級。甚至,你還能推斷出他們的職業—褲腿高高捲起的多是郵差,而著西裝的,則有可能是商人。
然而,很少有人意識到穿著對自己的社會地位以及特權獲得的影響。服裝是一種自我表達。如果你的服飾極其有限—比如只有緊身長褲和T恤的話,就等於說你詞典里的辭彙少得可憐。
當一些歷史學家只關心傳承本土文化的衣服、特定設計師的作品或是特定時代的流行時,我卻更關心我們此時此刻的服飾以及各種款式是如何成為時尚的。本書中,我重點關注的是西方(尤其是美國)的時尚。美國人衣櫃裡最常見的衣服,我會一件一件過目,並問詢:“你知道這件成衣在被送到‘老海軍’(美國服裝商店)之前是怎么來的嗎?”
你也許會想:就這老古董?
是的。即使是一件破爛的搖滾T恤,也有著迷人的歷史,它的出現遠比開什麼“鋼輪巡迴演唱會”要早。美國的時尚經常被詆毀為粗製濫造或是對巴黎服飾的寒酸模仿,然而我卻覺得它充滿了經驗、美感以及歷史。我喜歡在時間的長河中探索服裝是以什麼方式演變以及為什麼會改變。
在寫作本書前,我自認為是名時尚專家。我是一名有著29年教齡的教育工作者,熱愛教書,正如我熱愛學習。然而,開始動筆寫此書後,我仿佛重讀了一次研究生,我的知識曲線呈直線狀增長,整個知識系統更加完善。寫作本書所需做的研究,真是使人又累又興奮,每一天都能讓我發出驚嘆。
比如,我一直主張時尚是一門關於語境的學問—關於社會、關於文化、關於歷史、關於經濟、關於政治,然而,當我了解到法國革命時期時尚的巨大轉變時,還是震驚不已。路易十四、路易十五以及路易十六統治時期的衣物是如此豪華,它們繁瑣得令人目眩,而那高聳的假髮以及頭飾使得建築、室內裝潢甚至家具設計都得為其讓路。接著,一轉眼的工夫,這些戲劇性的輪廓就隨著宮廷一起突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基本款的裙子,它們仿佛最簡單的睡衣。這些大膽的棉質服裝沒有結構可言,更別提裝飾了。這些都說明了一點:時尚和歷史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大多數講述時尚史的書探討的都是西方世界呢?”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為幾個世紀以來,西方服飾在不斷發展變化,而東方服飾幾乎沒變—印度的紗麗、中國的長衫和旗袍、韓國的韓服、日本的和服幾千年來幾乎都一樣,唯一變了的只是用料。比如和服,必須用12英寸(約0.3米)寬、4.38碼(約4米)長的寬腰帶。這是怎樣約定俗成的呢?
這些國家有許多美麗的服裝,它們的歷史也很迷人,然而在改良方面就沒那么出色了。同樣的原因,我也無意中忽略了歐洲的民族傳統服飾。其本土農民的服裝在穩定性上令人嘆為觀止。羅馬尼亞曾出土過一尊青銅時代的女性泥塑雕像,而她身上的穿著,非常詭異地,與20世紀早期的保加利亞民族服飾極其相似。3500年來,這款服飾幾乎沒變過。因此,談論這些地方的時尚是如何進化成如今這樣的,勢必走進死胡同。
與這些不同的是,當你探尋羅馬長袍的變化時,你會被深深震撼到。羅馬長袍只不過是遮蔽身體的一匹布,以使你不至於失了體統。最初的羅馬長袍長及地面,是貴族的穿著,富有的希臘人和羅馬人穿著它們,穿梭於各個房間。而當羅馬人在鋪著大理石地板的別墅以外的地方穿著它們時,由於環境太髒,長袍被裁短了。接下來,毫無懸念地,人們開始注意到衣服的下半部分比上半部分髒得更快,於是羅馬長袍演化成了上下件……直至演變成如今的運動服和裹身裙。
當我帶學生們去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時,我喜歡領著他們按年代參觀,因為這樣他們才能了解靈感的演變過程。更讓人激動的是:他們會參與到接下來的變革中去。沒有什麼東西是無緣無故來的,它們總是因著某種目的。這也是我喜愛文藝復興時期繪畫的原因:每種元素都有它的含義,小到一隻麻雀或是一朵百合。這也是時尚的真諦。
在本書中,我會以時間為線索帶領你探索時尚的演變,從穴居人的獸皮到最新季的時裝秀。就像我的學生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看到有透視感的畫作出現時會發出歡呼一樣,我希望本書的讀者在了解到撒克遜內褲是怎么演變成現在的七分褲(這也是為什麼那是美國現在最糟糕的流行趨勢),或是傳統的羅馬涼鞋(這種鞋被捆綁在腿上,以抵禦戰場上的衝擊)是怎么演變成21世紀幾乎所有的大學生都會穿的涼拖時,會發出驚嘆。
“恨天高”的高跟鞋則一直是財富的象徵。當你所處的地位很高時,你不再需要步行出門,而是以轎子代步,在當代取而代之的則是汽車。如果你只是從豪華汽車裡出來,走上紅地毯,而沒有踩到下水道格柵或街縫的煩惱,那么你當然能夠穿周仰傑(Jimmy Choos,美國奢侈品牌)的鞋。在20世紀90年代,粗跟鞋曾風靡一時,部分原因可能在於,身處垃圾搖滾的年代,炫富並不是什麼時尚的事。
凡事皆有原因,就如同存在皆有理由。一些時尚史專家認為,時尚界的每一次變革都反映了人們對於新的身體性感帶的關注。領口和下擺的變化源自人們想要扭轉性無聊的欲望。
時尚革新,如果不合時宜,會轉瞬即逝。一些衣服過時後再華麗回歸,一些永遠成了歷史,還有一些似乎從未離開過。我寫下這段文字時,就有一群布魯克林的年輕弄潮兒穿著束腰連身衣四處轉悠著,而他們的穿著幾乎與古希臘時期的士兵無異。這兩群人都看重在行動時這種服裝帶來的自由感,只不過一群人是在戰場上奔跑,另一群人則是跑跳著去看一場獨立搖滾演唱會。
然而,大多數人對我們國家的政治史都不甚了解,更別提它的時尚附屬品了。我們生活在一個可悲的忽視歷史的時代。通常情況下,當我在帕森斯設計學院問我的學生們“二戰”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時,沒人能準確回答。而現在很多年輕設計師對美國時尚史知之甚少是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學,這一事實著實令人難堪。在“二戰”以前,我們一直是一個善於模仿的國家。而戰時,我們卻沒有什麼可從歐洲複製的,因為那時高級時裝屋都關門了。美國的革新者們應運而生,比如克萊爾·麥卡德爾和諾曼·諾雷爾,他們代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審美—運動休閒裝和晚禮服。美國從此有了時尚創造力。20世紀40年代離我們並不遠,然而,即使是頂尖學校時尚專業的學生,也會忽略掉這一時期在這片土地上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
同時,只需看看學生的作品有多么的似曾相識,我便能判斷出哪些人毫無歷史常識。他們總是認為自己每次的新設計都是歷史的創新,然而他們不知道,歷史早已被別人創造過。這一狀況讓我聯想到腓尼基人,他們翻制著埃及和希臘的藝術,卻看不懂象形文字,因此他們寫下來的東西都像胡言亂語。他們沒有在現實生活中看見過雙輪戰車,因此他們在花瓶上描繪出了如此場景:一個人站在一輛沒有馬拉的雙輪戰車上。借鑑其他文化,卻不去了解它的根基,就會產生非常怪異的、毫無邏輯的曲解。我認為美國時尚史尤其不該被遺忘。有一次,我在荷蘭遇到了當地一所非常著名的設計學校的校長,她自始至終都表達著對美國時尚的藐視。歐洲人的這種態度顯得非常具有攻擊性,而如果美國人也是這種態度的話,就是徹底的悲劇。當我瀏覽《天橋驕子》候選申請人的資料時,當看到“你受誰的影響”那一欄寥寥幾個名字時,感到深受打擊。一成不變地,他們能列出來的設計師只有亞歷山大·麥昆(Alexander McQueen)、克里斯汀·迪奧(Christian Dior)、可可·香奈兒(Coco Chanel)(還經常被拼寫成Channel)。他們很少會寫美國設計師的名字,即使有,也常是唐娜·卡蘭(Donna Karan)。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不寫上邁克·科爾斯(Michael Kors)的名字,即使是從自身利益出發的策略考慮。
當涉及時尚的時候,我們很明顯需要變得更加愛國一些,以捍衛我們國家的傳統時尚是西方時尚史有價值的延伸這一事實。我常常在想,那些嘗試著成為“下一個偉大的美國設計師”的人,怎么會不懂得欣賞歷史上那些偉大的美國設計師。我能想到的就有寶琳·特莉芝里(Pauline Tr igere)、克萊爾·麥卡德爾(Claire McCardell)、諾曼·諾雷爾(Norman Norell)、比爾·布拉斯(Bill Blass)、魯迪·吉恩萊希(Rudi Gernreich)、邦妮·卡辛(Bonnie Cashin)、賴瑞·阿德瑞克(Larry Aldrich)、傑弗里·比尼(Geoffrey Beene)……這樣的名單根本列不完!相反,我遇到的許多年輕設計師都將安特衛普六君子(Antwerp Six)視為偶像,他們是2 0世紀8 0年代早期安特衛普皇家藝術學院(Royal Academy of Fine Arts)的畢業生 ,其中包括德賴斯·范諾頓
(Dries Van Noten)和安·迪穆拉米斯特(Ann Demeulemeester)——當然,如果有人拼不出“香奈兒”,他肯定也拼不出“迪穆拉米斯特”。
當我在列出這一長串名字時,我得順帶說一說“時尚”這個術語:它在某些學術圈子裡成了被攻擊的對象。我為人們對它的厭惡感到不安—它又不是另一個以S發音的詞。一些節目策劃人曾建議我用“風格”這個詞來代替它,因為“時尚”顯得太小資了。然而,即使小資們也不怎么喜歡這個詞。東北部一些有名望的藝術學校採用“服裝設計”這個短語來代替“時尚設計”。我曾作為外部評審委員會的成員去過一些學校,在我們的退出會議上,我告訴校長:“我認為教學大綱中之所以沒出現‘時尚’這個詞,是因為課程本身就與時尚毫無關係。它根本不能適應市場。它教的不是時尚史。基本上,它就是培養裁縫的。我從骨子裡覺得其平淡無奇。這裡沒有人對革新感興趣,難道你不想你的畢業生將來改變世界嗎?”(親愛的讀者,這是讓你退出外部評審委員會的一個方法。)
我喜歡“時尚”這個詞,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在書中處處提及它。時尚意味著改變,意味著製作出有歷史積澱的衣服。對我而言,認為時尚這個詞顯得愚蠢和不重要而棄用它,看起來就像是對歷史的否定以及一種性別歧視的表現——就如同歷史上,曾認為女性進行學術研究不恰當一樣。當帕森斯設計學院的時尚部在1906年剛成立起來時,它被叫作“服裝設計部”,因為當時時尚還是個動詞:意思是變得時尚。“時尚”這個詞發展出了更深遠的含義,對我而言,那些反對它的人站在了歷史的反面。
儘管身處全球時尚界中有諸多不利,但美國的時尚設計師們還是貢獻頗多。首先,不像法國設計師那樣,能得到來自紡織廠的補貼,他們總是需要從自己的作品中掙錢。他們也享受不到歐洲那些設計著作權保護政策。在美國當設計師真的很難!這需要許多的勇氣和精力。總而言之:我擁護“時尚”。如果為此我再也接不到回歐洲,抑或另一場服裝結構設計會議的邀請,那我也無所謂。最後,我要說的是,這本書不是教材,也無意做到事無巨細全部講清。最近我總是收到一些學者的郵件,指責我沒有提到某種領口,或是對緊身上衣的結構沒有做到足夠重視,再這樣下去,我一定會瘋掉。本書中僅僅某些段落的知識點就可以寫成一本完整的書。我已經盡力做到了把事情說清,但還是有一些細節被忽略掉了。除非你閱讀過其他時尚史著作,不然你不會相信,當一個作者寫1750~1753年領子寬度的變化時,其引述的細節有多么繁瑣複雜。我們真的有興趣了解嗎?當然,但絕不是去研究。我鼓勵那些因本書而對時尚史產生興趣的人,利用更具學術性的資源鑽研下去。然而現在,我只希望你能享受閱讀本書,我既全面又有所偏重地展示了我最喜愛的時尚史部分,它能幫助你理解到時尚以及歷史探究有多有趣。
本書最初的目的是為了讓你的衣服有更多的意義。我發現,有很多人害怕認真審視自己的衣櫥,因為對於很多人而言,時尚似乎有點兒高不可攀。其實大可不必。時尚應是有趣又激動人心的—只要你每天早上起床後要穿衣服,它就和你相關。它不是曼哈頓精英人群的專屬。
我希望這本時尚聖經能夠鼓勵你研究你的衣服,欣賞其令人著迷的演化過程。每件物品都有其意義—通常還是深層次的。我希望通過探索衣物的含義和歷史,能使你原本雜亂無章的衣櫥變成一個奇妙的世界。為了達到此目的,我在書後附上了工作表,如果你在搜尋什麼或在提問上需要建議,它會是很好的指導。這份衣櫥清單能教會我們很多時尚知識,讓我們更了解自己。
那么,讓我們登上時間機器,開始我們的旅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