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科技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建議,組織擬訂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規和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三)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年度預算執行的科技經費預決算、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管理列入昭通市科學技術局部門的市級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和科技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統籌協調推進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推動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
(四)負責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工作,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提出加強基礎性套用研究、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
(六)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專項計畫、科技創新工程、科技社會計畫。
(七)負責全市軟科學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昭通市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引進工作。
(八)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對科技中介組織進行指導和監督,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全市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負責昭通市與國內各高院校及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新技術研究、公益性技術研究、產業技術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實驗示範及推廣;牽頭協調有關部門推進貫徹實施創新型雲南建設的有關工作。
(十一)協調和指導市直各部門及各縣(區)的科技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全市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期刊、科技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專利及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行政執法等工作,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打擊各種智慧財產權違法犯罪行為。
(十四)承擔昭通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昭通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昭通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設4個內設科室(正科級)。機關下屬事業單位1個。
一、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政務公開、督辦、安全保密、信訪、對外聯絡、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單位基建計畫;負責局機關有限目標的制定、監督、管理;綜合平衡各類年度科技發展計畫和經費配置建議,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編制部門預算、決算;管理市級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和開發資金、科技專項資金的撥付,並定期向局黨組匯報單位財務狀況,接受審計監督;負責“科技下鄉”、“科技活動周”等科技宣傳諮詢工作;承辦市科技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二)農村與社會發展科。
提出科技促進全市農村和社會事業發展政策、發展重點建議,擬訂全市依靠科學技術推動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戰略措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實施農村與社會發展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計畫、科技成果試驗示範計畫;負責組織申報實施全市農村和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計畫項目,組織申報重大科技項目;負責科技基礎平台建設認定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科技計畫項目指南;負責科技發展基金的監督管理;提出促進科技中介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科技培訓工作;協調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醫藥衛生等基礎領域科技發展工作,促進有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協調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新農村建設和縣(區)農業科技園區建設,推動農村科技進步及科技成果推廣;承擔全市“雲藥之鄉”科技項目建設和實施的有關工作;負責掛鈎扶貧點有關工作;負責科技計畫保密和涉密項目管理;負責全市農業和社會事業發展黨政一把手科技項目。
(三)工業與高新技術發展科。
提出全市工業與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獎勵、保密、技術市場、民營科技企業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組織申報、實施全市工業與技術創新方面的科技計畫項目;推動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進與高校及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負責市院市校科技合作、國際科技合作及有關方面的項目申報實施工作;負責組織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自主創新產品和科普教育基地;負責統籌、培養引進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技術創新人才等各項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負責全市科技成果鑑定、科技進步獎勵、登記等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管理;組織協調重大技術市場交易活動;負責對技術契約進行認定、登記、管理;負責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工業黨政一把手科技項目。
(四)智慧財產權科。
綜合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調研、重要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文電事務處理等;編制、擬訂智慧財產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智慧財產權資金;指導各縣(區)和有關部門智慧財產權工作,制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和發展動向;負責組織專利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對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初審;指導專利中介服務機構;負責專利資助、專利統計工作;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提出地方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建議,擬訂規範性檔案;編制專利執法的規劃、計畫;指導、管理專利鑑定機構和相關專利保護鑑定人員;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負責組織、協調涉外專利案件的處理;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為企事單位、有關部門或當事人提供有關智慧財產權及法律諮詢;負責智慧財產權方面的信訪工作。
二、直屬事業單位
昭通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昭通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成立於1984年,系昭通市科學技術局直屬的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本單位現有職工16人,其中副高級職稱4人,中級職稱8人,初級職稱3人,高級技術工1人。全所職工文化程度均為本科以上,平均年齡在40歲左右,是一支專業技術紮實、有現代意識的優秀科技隊伍。
該所主要從事科技信息蒐集、分析、傳遞、整理、加工、存貯、研究,科技信息資源建設、檢索、查新,科技項目諮詢、可研報告撰寫及軟課題研究工作,是廣泛服務於我市各級領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中小型企業的社會公益性非營利科技事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服從上級黨委、政府和市科學技術局領導的安排,認真履行科技情報工作職責。
(二)從事科技情報蒐集、分析、傳遞、研究、整理、加工、計算機網路和信息資源建設、檢索、查新科技諮詢評估,科技項目管理等科研與科技服務工作。
(三)圍繞地方經濟發展,提供實用科學技術及解釋關鍵性的技術信息,為領導科學決策及科技攻關項目提供情報信息。
(四)負責科技項目、科技信息諮詢、科技項目可行性報告撰寫、科技項目的實施工作。
(五)承擔市科學技術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