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文化和旅遊局

昭通市文化和旅遊局

昭通市文化和旅遊局是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昭通市文物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通市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昭通市昭陽區青年路4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智慧旅遊建設。
(七)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八)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融合發展。
(十)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交流活動,推動文化走出去。
(十三)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檔案、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扶貧、安全、綜治維穩、綜合考評、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財務、後勤保障、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政策法規科: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工作。擬定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遊開發項目的巨觀調控和規劃管理。負責文化文物、文化市場和旅遊行業的數據統計和信息發布。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藝術科: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加強地方戲曲的保護、傳承、展演。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指導國有文藝院團業務建設。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及重大文藝活動。
公共服務科: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文化遺產科:擬訂文物、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產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文化生態保護相關工作。依法承擔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有關報批、管理工作。研究探索文化遺產市場開發和產品推介工作。組織做好文物保護利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作。指導民間流散文物和非遺實物的搶救、徵集。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資源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博物館安全保衛督查工作。
產業發展科:擬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興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等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旅遊區域、旅遊景區景點、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企業文化和旅遊項目申報、實施和管理。
資源開發科: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科技創新發展規劃、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智慧旅遊、生態旅遊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工農業旅遊、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和旅遊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昭通旅遊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
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文物、旅遊市場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審批流程,指導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技術監管平台上線審批。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經濟運行監測和行業監管,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社會組織體系建設,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旅遊企業誠信評價,提升旅遊行業服務品質,指導平安文化市場創建。負責導遊資格和等級考試及隊伍管理有關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
宣傳交流科:擬訂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規劃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等工作。統籌昭通旅遊形象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市場開發推介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區域合作。負責機關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老乾科):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職稱評審、幹部培訓、幹部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直屬單位

昭通市博物館:發展昭通文博事業,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徵集保管文物,舉辦陳列展覽,開展宣教活動,圍繞藏品開展歷史文化研究。
昭通市文化館:組織指導民眾文化藝術活動;開展全民藝術普及和地方戲曲保護傳承展演;輔導基層文藝骨幹,開展社會教育培訓;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
昭通市圖書館:負責保存借閱圖書資料,做好圖書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研究。開展圖書文獻數字處理,提供資料查詢和參考服務。
昭通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所:負責昭通境內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研究及地面文物保護工程的勘察設計、技術諮詢、科技保護和監督評估;實施文物維修保護,做好文物檔案資料管理,開展文物保護利用研究與價值評估。
昭通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開展昭通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其代表性傳承人搶救、保護和傳承;昭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的調查、採集和立檔保存;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料庫;舉辦傳承展示活動。
昭通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以市文化和旅遊局名義實施執法,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並負責監督指導縣級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執法工作。
昭通市文化和旅遊信息技術中心:負責為全市文化和旅遊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持、保障和服務;參與涉及文化旅遊的宣傳工作和輿情處置;企業文化和旅遊行業從業人員職業培訓。

領導分工

局長:宋恩騎
副局長:余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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