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苗公益助學中心

春苗公益助學中心,是四川宜賓五糧液集團退休職工羅耀奎發起成立的純民間公益助學志願者組織。春苗憑藉“公開透明,規範務實”的信譽,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認可,2006年在市民政局登記註冊,成為四川省唯一合法的慈善公益助學民間志願者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苗公益助學中心
  • 簡稱:“春苗”
  • 時間:2006年
  • 公益金項目:電話費、寬頻上網費
歷程,公益金項目,助學規定,

歷程

春苗公益助學中心,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非營利公益助學民間組織,由來自社會的一批志願者自願組成的草根組織,不屬於任何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春苗所有活動經費都來自民間,主要由志願者自己無償捐獻,首批籌資2萬元用於修繕貧困山區學校2所,並連續2年組織國際志願者和留學生到貧困山區學校進行義務支教活動。
據相關資料顯示,同時成立的春苗助學網,在3年中已為貧困山區學生募集的助學資金高達60多萬元,從全國各地為貧困山區兒童和災區募捐書包、衣服、文具、體育和電腦等教學用品價值數十萬元。在春苗助學志願者的共同努力下,眾多貧困的失學兒童重新背上書包回到了學校。春苗助學網先後組織志願者進行了80多次助學走訪活動,足跡遍布四川、重慶、山東3省區27個縣市,參與的志願者和愛心人士達3000多人次。這些走訪調查,僅步行的路程就達數千公里,完成了對來自成都、重慶、樂山、宜賓、阿壩、安徽、山東等地貧困山區的859名貧困生(國小至大學)的一對一長期資助。
春苗助學網“公開透明,規範務實”的助學模式保證了貧困學生資料的真實性,吸引了來自紐西蘭、日本、美國、新加波、英國、馬來西亞等國內外愛心人士的資助。此外,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春苗還組織舉辦了20多次大型公益宣傳活動,開展了城市學生和農村貧困學生的“手拉手”、城市學校和貧困山區學校“校幫校”、對留守兒童的“關愛一幫一”、兒童心理諮詢輔導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活動。
據相關資料顯示,春苗助學網已發展到在北京、上海、廣州、安徽、山東、成都、重慶等地,建有春苗公益助學志願者小組21個,註冊志願者570多人,網路志願者4100多人,平均每個志願者義務服務時間1000小時以上。春苗助學網的優異成績也使春苗助學網發起人羅耀奎先生獲得多項個人榮譽:“2007年四川省保護未成年人先進個人”、宜賓市慈善總會民間理事、“強生全國十大‘關愛之心’英雄人物”,並被2008北京奧運會志願者工作協調小組聘為第一批 “志願之星”宣講團成員(唯一一名四川籍),以培訓師身份參加2008年北京奧運會志願者培訓工作。

公益金項目

關於日常助學活動需要開支的公益金項目
1、網站域名和空間購買費用,網站的日常維護費。
2、反饋所產生的郵資。為完善資助後繼事宜,志願者跟資助人和被資助學生之間的傳統書信往來會產生一定的費用。常規約定2元一次/人。
3、因轉寄資助款而產生的(僅限)郵政匯費。通過中國郵政轉寄資助款費用:最低是2元,超過200元的,按1%計算。
4、電話費、寬頻上網費。
5、志願者團隊因在開展調查、回訪貧困學生活動產生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保險費。
6、網站製作結對卡、宣傳品、紀念品費用。
7、為確保網站維持正常業務購買必不可少的設備和服務。
8、為發展業務所需要購買的設備和服務。
9、新設項目的前期籌備和初期啟動費用。。
10、接收和發放募捐到的圖書,衣服等物質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11、銀行對公帳戶管理費200/年。
12,民間組織管理規費,(年審、財務審計)
13、其它必要的活動經費。

助學規定

一、貧困學生資料來源
在受助對象的採集方式上,原則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單位提供,由公益助學中心核實後向外發布,以確保助學工作的公正性。
二、受助對象的確定
受助對象確定原則是對城鄉低保戶家庭的子女,和突發性意外重大事故造成家庭貧困的孩子,因貧困原因不能繼續完成學業的,對受助對象屬於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可不注重成績,對高中以上和相當於高中的貧困學生要求品學兼優。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單位應該嚴格把關,除非家庭明顯特困,否則鄉村幹部、學校領導或老師等關係戶的子女,自己親友的子女不予提出資助。除民政低保金外,已通過其他方式得到資助的學生不予提出資助。所提供的學生資料不得放置同類網站或其他助學機構重複提出資助。
三、貧困學生資料核實
公益助學中心在接到貧困學生資料後,由助學部組織志願者到貧困學生家庭進行實地的調查或抽查核實,寫出調查報告並且提出是否建議資助的意見,如果條件允許應提供貧困學生住房情況,家庭生活情況,低保證,學生成績冊等照片或複印件。
四、審核通過名單
對助學部提出的貧困學生名單,由助學中心辦公會審核批准,助學中心辦公會由各部負責人參加,審核通過的貧困學生名單報宜賓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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