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宮鏡

春宮鏡

春宮鏡,是指古代鏡背鑄有男女性交圖案的銅鏡。此類紋飾的銅鏡存世量相對於其他紋飾的銅鏡數量稀少。特別是直徑小於5厘米的袖珍鏡,尤顯珍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宮鏡
  • 別名:秘戲鏡
  • 文化意義:“春宮”文化其實就是性文化
  • 特點:直徑小於5厘米的袖珍鏡
銅鏡簡介,文化意義,相關事件,

銅鏡簡介

春宮鏡,又叫秘戲鏡,鏡質地為青銅質,圓形或方形,枚橛鈕,通體綠銹,鏡背鑄有高浮雕組圖案,全是一男一女進行各種性交的姿勢。人物臉部表情逼真;動作造型準確生動。這些男女交合姿勢:有站著的、坐著的、側臥的、半臥的、有從背後的,等等。古人把這些性交姿勢濃縮於銅鏡之間,用於教育當時的新婚青年男女。可以說,這是一部最原始、最形象、最生動的性知識教育讀物。新婚夫婦通過此物,對於各種房事,一目了然,受益匪淺。可以很好地提高房事質量和受孕率,更好地去傳宗接代。
春宮鏡
春宮鏡

文化意義

春宮鏡所反映的“春宮”文化其實就是性文化,是中國古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滲透於社會生活和文化的各個層面,婚姻、家庭、宗教制度、道德觀念、法律等體系。因此歷朝歷代,從宮廷到民間,反映“性文化”的形式很豐富,作品也很多。春宮鏡也就是一種性文化的載體。
春宮鏡
春宮鏡
過去,由於千百年來封建傳統觀念的影響,中國人對這一社會中的重要主題,不能以自然、健康和科學的態度來對待它,而是抱著一種禁錮態度,“性”變成了黃色淫穢的代名詞。性學古籍、器物被禁毀而至失傳。很多與“性”有關的文物流失海外,成為國外收藏家的寵兒。人們認為從藝術文化角度說,具有一定年代的“春宮鏡”不應算是淫穢物品。

相關事件

因賣銅鏡被拘留
2009年3月12日,楊華夫婦來北京參加古錢幣交流會,順道在報國寺文化市場臨時租了攤位展示收藏品,其間就包含一面春宮鏡。但當天早上一出攤就遇到了麻煩。一名身穿便裝的中年男子走到攤位前。楊華記得,男子對銅鏡特別上心,一邊看一邊拍照。拍過照後,男子出示警官證,並以“其待售的銅鏡經鑑定屬於淫穢物品,售賣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為由帶入派出所。
對楊華作出拘留決定,正是依據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淫穢物品審查鑑定書》。鑑定書稱,根據刑法367條和新聞出版總署《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認定楊華所售銅鏡為淫穢物品。
待鑑定是文物或是淫穢物
楊華的代理律師不否認警方有權作出處罰,但他對處罰依據提出了質疑:相關法規所稱淫穢物品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但楊華的銅鏡僅是人形圖案組成,沒有文字具體描繪性行為。同時法規還指出,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律師提出,“認定淫穢物品之前,應該先做文物鑑定,排除文物後,才能認定是否屬於淫穢。”並向法院申請文物鑑定。法官則表示合議之後再答覆是否同意做文物鑑定。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