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酒
春官,古官名。《周禮》六官之一,掌典禮。到了唐宋至明清,演化為主管天文曆法的官員,又稱“春官正”。
民間通用的“皇曆”上,有手執楊柳枝坐在水牛背上的牧童,人們把那稱為“春官圖”,又叫“春牛圖”。
吳越習俗,每年春來之際,常有報春者,手持青銅小牛,在米缸、谷囤上左右各繞三圈,邊繞邊唱,並送上“春官圖”,圖的下文有十二生肖和二十四節氣,這個習俗叫“報春”。
里下河地區水鄉人將“報春”演化為吃“春官酒”。
吃酒時間往往在雨水至春分的一個月里,同一個村落的同宗本家輪流坐莊,莊家不止一戶,常常有三至五戶共做莊主,費用不是“分攤”,而是各家自願出,隨多隨少,有出三五斗米的,有出二三升米的,還有的只出幾個雞蛋的,各家量力而行,一般不好意思少出,不足部分由坐莊的幾戶人家分攤。
酒席常常放在廟裡的大廳里,但不請和尚念經,卻請戲班子在廟前的廣場上搭台唱戲。吃酒的是每家的戶主,女人很少參加,孩子可以帶去。酒是糯米酒,做莊的人家年前就釀好的,糯甜軟綿,大碗倒,大口喝,菜是大魚大肉,肚頭蟶尾,豆腐百頁,都以魚肉為主,魚肉每碗各不少於3斤6兩,湯不算斤兩。頭一碗菜是“肚”,——油炸豬皮,最後一碗菜是蟶湯,豆腐百頁農家蔬菜隨便。吃酒時共議春耕生產。有困難的本家也會得到適當的資助,錢往往時本家中的大戶人家出。吃完酒後便看戲,全村男女老少歡聚一場,迎接春耕的到來,生機勃勃,其樂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