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擬訂度假區總體規劃和發展計畫,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星子縣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簡述,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簡述
根據中共星子縣委、星子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星子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星發[2010]10號),保留星子縣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縣委、縣政府制定的相關政策規定,制定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以下稱度假區)具體的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
(三)負責度假區內投資項目的申報或審批。
(四)負責審批度假區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區容、區貌、環境保護等工作。
(五)負責度假區所有引資項目的對外洽談、項目監管、市場行銷、後續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管理度假區內的國有資源及國有經營資產。
(七)負責度假區內投資環境的改善和最佳化,監督、協調、服務外部涉及度假區的各項工作。
(八)負責管理和服務好溫泉水公司和溫泉自來水公司。
(九)縣委、縣政府委託管理的其它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綜合情況、上傳下達、起草檔案、接待安排、組織會議的責任。
(二)規劃開發股。負責度假區規劃開發工作;承擔起草擬定度假區總體規劃和發展計畫、度假區內項目建設及項目監管的責任。
(三)項目管理股。負責度假區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征地、拆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區容、區貌、環境保護的責任。
(四)招商聯絡股。負責度假區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度假區所有引資項目的對外洽談、投資項目的申報或審批的責任。
(五)市場行銷股。負責度假區市場行銷工作;承擔度假區的對外宣傳、推介及投資環境的改善和最佳化,以及監督、協調、服務外部的責任。
機關的黨、團、工會、婦女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縣廬山溫泉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機關事業編制15名。其中:
縣廬山溫泉度假區黨工委設委員職數6名,其中:書記1名(由縣級領導兼任)、副書記4名(正科級,其中: 1名由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兼任、1名兼任度假區管委會機關支部書記)、其他委員1名(副科級,兼任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縣廬山溫泉度假區管理委員會設主任1名(正科級,兼任度假區黨工委副書記)、副主任2名(副科級,其中1名由度假區黨工委委員兼任)、工會主席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5名(為綜合辦公室主任1名,規劃開發股股長、項目管理股股長、招商聯絡股股長、市場行銷股股長各1名)。
地圖信息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市天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