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工業跨越發展的決定》(雲發〔2012〕5號)和《玉溪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玉溪市工業園區管理機構的通知》(玉機編〔2012〕17號)、《易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易機編〔2012〕21號)檔案精神,設立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委託縣委、縣政府管理。機構規格為副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內設機構:5個
- 事業編制:15名
- 機構規格:副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省、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命令、決定,制定和實施園區有關管理規定。
(二)依據省、市、縣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和以及城鄉、土地利用、環境保護、林業保護利用等規劃,編制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產業發展規劃和城鄉、土地利用、環境保護、林業保護利用等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園區工業投資項目的審核(含核准、備案)工作。
(四)負責要求土地的徵收、出讓、開發、建設和土地收支核算工作。
(五)負責園區的規劃、財政、建設、安全、環保、統計和國有資產、園區的各類公共基礎設施和市政及園林綠化等工作。
(六)負責園區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園區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
(八)負責園區招商引資、人才引進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九)負責園區企事業組織的管理、協調和服務。
(十)監督、檢查、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園區的派出機構或分支機構工作。
(十一)認真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負責工業投資公司按公司章程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有效吸納金融和社會資金參與園區建設。
(十二)完成省、市、縣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副科級)。
(一)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處理機關黨務、政務和日常事務;擬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檔案收發管理、電子政務管護、會務組織安排、保密、印章管理使用、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各種綜合性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對和信息的編撰、上報工作;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縣政協提案;發展對外聯絡、宣傳、推介工作;負責人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搞好內勤服務和對外接待;負責公務用車、安全保衛、環境衛生、辦公用品等後勤管理;負責綜合考評、督查工作;承擔共青團、婦聯、組織人事等工作;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和項目建設科
負責制定、宣傳、組織實施園區招商引資的各項優惠政策;負責招商項目的策劃、信息收集和信息庫建設、建立和完善招商網路、實施各類招商活動;負責入園項目的審核、備案及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園區企業申報新型工業化資金工作;負責協助職能部門做好入園企業的新改擴建“三同時”驗收和環評工作;解決企業運行中有關問題;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委託設計、工程招標、組織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和入園企業基建檔案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用地科
負責編制和實施園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產業發展規劃和土地收儲、出讓年度計畫;負責園區內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土地出讓、轉讓工作;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等交易條件的初審、負責組織土地儲備、土地出讓、轉讓的信息發布;負責為低價評估、信息諮詢等提供服務;負責依據市、縣建設總體規劃,管理和監督園區工程建設,承擔規劃建設選址、負責規劃園區內的綠化和美化工作;負責協調市、縣國土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完成園區規劃和用地工作;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財稅和統計科
負責編制和執行年度園區預算、決算草案,報告園區預算、決算執行情況;負責參與組織、管理園區內各項稅收、專項收入、基金、內設和派駐機構非稅收入、土地收益等財政收入;負責參與相關稅費測算及代收工作;監督各項財政支出;負責園區建設資金的籌集、調度和結算;負責工業園區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以及企業統計核算工作,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嚴格落實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管理事務;負責機關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會計事務基礎管理工作、票據管理工作;負責依法對園區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竣工造價和結算、基本建設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科
負責園區社會事業負責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信訪接待、綜治、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園區節能減排工作;負責配合職能部門按各部門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協調入園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電力、通訊、水利供水等相關事宜;負責園區內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園區內道路、水、電、綠化、污水處理及其他建設項目管理和市政設施的養護管理;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處理機關黨務、政務和日常事務;擬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檔案收發管理、電子政務管護、會務組織安排、保密、印章管理使用、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各種綜合性材料的起草、修改、校對和信息的編撰、上報工作;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縣政協提案;發展對外聯絡、宣傳、推介工作;負責人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搞好內勤服務和對外接待;負責公務用車、安全保衛、環境衛生、辦公用品等後勤管理;負責綜合考評、督查工作;承擔共青團、婦聯、組織人事等工作;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招商和項目建設科
負責制定、宣傳、組織實施園區招商引資的各項優惠政策;負責招商項目的策劃、信息收集和信息庫建設、建立和完善招商網路、實施各類招商活動;負責入園項目的審核、備案及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園區企業申報新型工業化資金工作;負責協助職能部門做好入園企業的新改擴建“三同時”驗收和環評工作;解決企業運行中有關問題;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委託設計、工程招標、組織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負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和入園企業基建檔案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和用地科
負責編制和實施園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產業發展規劃和土地收儲、出讓年度計畫;負責園區內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土地出讓、轉讓工作;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等交易條件的初審、負責組織土地儲備、土地出讓、轉讓的信息發布;負責為低價評估、信息諮詢等提供服務;負責依據市、縣建設總體規劃,管理和監督園區工程建設,承擔規劃建設選址、負責規劃園區內的綠化和美化工作;負責協調市、縣國土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完成園區規劃和用地工作;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財稅和統計科
負責編制和執行年度園區預算、決算草案,報告園區預算、決算執行情況;負責參與組織、管理園區內各項稅收、專項收入、基金、內設和派駐機構非稅收入、土地收益等財政收入;負責參與相關稅費測算及代收工作;監督各項財政支出;負責園區建設資金的籌集、調度和結算;負責工業園區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以及企業統計核算工作,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嚴格落實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管理事務;負責機關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會計事務基礎管理工作、票據管理工作;負責依法對園區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竣工造價和結算、基本建設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管理科
負責園區社會事業負責和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信訪接待、綜治、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園區節能減排工作;負責配合職能部門按各部門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行政、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協調入園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電力、通訊、水利供水等相關事宜;負責園區內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園區內道路、水、電、綠化、污水處理及其他建設項目管理和市政設施的養護管理;完成園區管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易門陶瓷特色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事業編制15名。其中:設黨工委書記1名(副縣級)、副書記1名(正科級),管委會主任1名(副縣級)、副主任3名(正科級),黨政辦公室、招商和項目建設科、規劃和用地科、財稅和統計科、社會事務管理科,各設科長1名(副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