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郡

明陽郡,中國古代的郡。

隋煬帝大業七年(611年),設立明陽郡,治明陽縣(今貴州省德江縣西),下轄明陽、綏陽(今鳳岡縣)、都上、寧夷、高富、義泉(今湄潭縣)7縣。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恢復州制,改明陽郡為夷州,包括今貴州省鳳岡縣、湄潭縣、綏陽縣、石阡縣、江口縣、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

綏陽縣:隋大業七年(公元611年)置綏陽縣,屬明陽郡,為綏陽縣名稱首見史籍之開始。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

隋朝,大業十年(614)置信安縣,隸明陽郡。

今鳳岡縣境,隋初置明陽縣,為明陽郡。

大業七年(611),置高富縣,屬明陽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陽郡
  • 類別:古代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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