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暗相襯法】使直接了當地說明自己的觀點,與隱匿起的觀點互相襯托。這一方法一般是在不便直說的情況下使用,如迫於言論的不自由,或為了在學術論爭中使批評顯得委婉含蓄些。但有時為了增強表達的藝術效果也使用它。明暗相襯法就是暗說的技法之一,它的表現手法有兩種。一種手法是以明托暗,它明說的是某一觀點和主張,而真正要表現的卻是隱匿在明說之中的觀點。另一種手法是以暗托明,它開篇敘述暗含所論述對象的一般情況,以統攝全文;然後入事,公開議論所要論述的對象,表明自己的見解。前者如韓愈的《送董邵南序》,明里是送行,暗裡處處都是勸董生別去。後者如蘇軾的《晁錯論》,開頭不言晁錯因進言景帝削諸侯而被誅是咎由自取,但卻處處實指其事,然後才入事公開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