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識:“天順七年大同馬”七字二行行書款
說明: 明代正統、景泰、天順三朝,所燒官窯瓷器不署確切紀年款識,缺乏足夠的斷代標非,故被稱為是明代陶瓷史上的“空白期”。因此帶有此三朝確切紀年款的瓷器,一向被認為是研究明代陶瓷史的重要實物資料。山西省文物商店即藏有與此拍品相同款識的器物(參見《明清瓷器鑑定》頁81,圖135),唯口內沿下署“大同馬氏書”款,表明此類器物外壁文字可能為馬氏親手所書。北京故宮博物院藏類似器物底部楷書“天順年”三字,外壁書寫波斯詩人薩迪的詩集《果園》中的詩句(參見《故宮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青花釉里紅》上,頁201,圖188)。
爐身如筒,下承三足,外壁以草書書寫波斯文詩句,爐底漢文行書紀年款“天順七年大同馬”(1463年)七字,是研究明代“空白期”瓷器史的重要實物。
參閱:《明清瓷器鑑定》頁81,圖135。
《故宮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青花釉里紅》上,頁201,圖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