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堂告朔議》是唐代王綝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明堂告朔議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王綝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明堂告朔議
謹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也。蓋所以順天氣,統萬物,動法於兩儀,德被於四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廟,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元堂,中曰太室,雖曰五名,而以明堂為主。漢代達學通儒,鹹以明堂、太廟為一。漢左中郎將蔡邕立議,亦以為然。取其宗祀,則謂之清廟;取其正室,則謂之太室;取其向陽,則謂之明堂;取其建學,則謂之太學;取其圜水,則謂之辟雍。異名而同事,古之制也。
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於南郊總受十二月之政,還藏於祖廟,月取一政,班於明堂。諸侯以孟春之月,朝於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於祖廟,月取一政而行之。蓋所以和陰陽,順天道也。如此,則禍亂不作,災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稱之曰:“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
人君以其禮告廟,則謂之告朔。聽視此月之政,則謂之視朔,亦曰聽朔。雖有三名,其實一也。今禮官議稱,按經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議按《春秋》:“文公六年閏十月不告朔。”《穀梁傳》云:“閏附月餘日,天子不以告朔。”《左氏傳》曰:“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臣據此文,則天子閏月亦告朔矣,寧有他月而廢其禮者乎?
博考經籍,其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禮·太史職》云:“頒告朔於邦國,閏月告王,居門終月。”又《禮記·玉藻》云:“閏月則闔門左扉,立於其中,並是天子閏月而行告朔之事也。”《禮官》又稱:“玉藻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周禮·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乾寶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諸州朝集使等,鹹列於庭,此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並無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謹案《玉藻》云:“元冕而朝日於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鄭元注云:“朝日春分之時也。東門皆謂國門也,明堂皆在國之陽,每月就其時之堂而聽朔焉。卒事,反宿於路寢。凡聽朔,必以特牲告其時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謂今歲元日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及布政,自是古禮孟春上辛受十二月之政藏於祖廟之禮耳,而月取一政頒於明堂,其義昭然,猶未行也。即如禮官所言,遂闕其事。臣又按《禮記·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陽明堂總章元堂,即是每月告朔之事。先儒舊說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饗不問卜,一入也。每月告朔,十二入也。四時迎氣,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禮官立議,惟歲首一入耳,與先儒既異,在臣不敢同。
鄭元云:“凡聽朔,告其帝。”臣愚以為告朔之日,則五方上帝之一帝也。春則靈威仰,夏則赤怒,秋則白招矩,冬則葉光紀,季月則舍樞紐也。並以始祖而配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於其月而饗祭之。魯自文公,始不視朔。子貢見其禮廢。欲去其羊,孔子以羊存猶可識其禮,羊亡其禮遂廢,故云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也。漢承秦滅學,庶事草創,明堂辟雍,其制遂闕。漢武帝封禪,始建明堂於太山。既不立於京師,所以無告朔之事。至漢平帝元始中,王莽輔政,庶幾復古,乃建明堂辟雍焉。帝實袷祭於明堂,諸侯王列侯宗室子弟九百餘人,助祭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漢末喪亂,尚傳其禮,爰至後漢,祀典仍存。明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於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犢,奏樂如南郊。董卓西移,記載湮滅,告朔之禮,於此而墜。暨於晉末,戎馬生郊,禮樂衣冠,掃地總盡。元帝過江,是稱狼狽,禮樂制度,南遷蓋寡,彝典殘缺,無復舊章。軍國所資,臨事議定,既闕明堂,寧論告朔?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為《禮》論,雖加編次,事則闕如。梁代崔靈恩撰《三禮義宗》,但捃摭前儒,因循故事而已。隋大業中,煬帝命學士撰《江都集禮》,只抄撮禮論,更無異文。《貞觀顯慶禮》及《祠令》不言告朔者。蓋為歷代不傳,所以其文遂闕。各有由緒,不足依據。今禮官引為明證,在臣誠實有疑。
陛下肇建明堂,聿遵古典,告朔之禮,猶闕舊章。欽若稽古,應須補葺。若每月聽政於明堂,事亦煩數,孟月視朔,恐不可廢。謹議。
作者簡介
王綝(?—702)唐藏書家字方慶。以字顯。祖籍丹陽(今湖北丹江以北),遷居鹹陽(今屬陝西)武后時歷官廣州都督,統治有方。累拜左庶子,封石泉縣公。博學,熟於朝章典故,著書200餘篇。尤精三禮,學者有資質者,皆復函解答。因此門徒將他的書信編為《雜禮答問》家聚書甚多,史稱其“不減秘府”、“圖書多異本”。死後,諸子不能守藏,皆散亡。著有《魏鄭公諫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