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縣誌

昌都縣誌

《昌都縣誌》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遵循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精神,實事求是、全面系統地記述政區內各方面的歷史和現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都縣誌
  • 出版社:西藏自治區昌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編纂人員:扎西成培, 斯朗尼瑪, 呂天明
  • 出版單位:四川出版集團巴蜀書社
  • 編纂單位:西藏自治區昌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書籍簡介,書籍目錄,

書籍簡介

編纂人員:扎西成培, 斯朗尼瑪, 呂天明
編纂單位:西藏自治區昌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出版單位:四川出版集團巴蜀書社

書籍目錄

  • 封面
  • 昌都縣誌
  • 昌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 昌都縣地方志辦公室
  • 《昌都縣誌》編輯人員
  • 《昌都縣誌》初審人員
  • 《昌都縣誌》複審人員
  • 《昌都縣誌》終審人員
  • 《昌都縣誌》驗收人員
  • 《昌都縣誌》總編人員
  • 題詞
  • 圖片
  • 昌都縣行政區劃圖
  • 昌都城市總體規劃
  • 總序
  • 序一
  • 序二
  • 凡例
  • 目錄
  • 概述
  • 第一篇 自然地理
  • 第一章 地質地貌
  • 第一節 地質
  • 第二節 地貌
第二章 氣候
  • 第一節 氣候特徵
  • 第二節 氣候要素
  • 第三節 氣候分區
第三章 水文
  • 第一節 地表水
  • 第二節 地下水
第四章 自然資源
  • 第一節 土地資源
  • 第二節 動植物資源
  • 第三節 礦產資源
  • 第四節 水資源 太陽能 風能
第五章 自然災害
  • 第一節 氣象災害
  • 第二節 地質災害
第二篇 政區建置
  • 第一章 位置與境域
  • 第一節 地理位置
  • 第二節 境域
第二章 建置區劃
  • 第一節 建置
  • 第二節 行政區劃
第三章 鄉鎮
  • 第一節 城關鎮
  • 第二節 卡若鎮
  • 第三節 俄洛鎮
  • 第四節 沙貢鄉
  • 第五節 芒達鄉
  • 第六節 如意鄉
  • 第七節 日通鄉
  • 第八節 柴維鄉
  • 第九節 約巴鄉
  • 第十節 嘎瑪鄉
  • 第十一節 若巴鄉
  • 第十二節 埃西鄉
  • 第十三節 妥壩鄉
  • 第十四節 拉多鄉
  • 第十五節 面達鄉
第三篇 政黨群團
  • 第一章 中共昌都縣地方組織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黨代會
第二章 黨務工作
  • 第一節 紀律檢查
  • 第二節 組織工作
  • 第三節 宣傳工作
  • 第四節 統一戰線
  • 第五節 政法協調
  • 第六節 檔案與史志
第三章 民眾團體
  • 第一節 共青團
  • 第二節 婦聯
  • 第三節 工會
  • 第四節 貧下中農(牧)協會
第四篇 人大 政府 政協
  • 第一章 人大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會議
  • 第三節 履行職能
第二章 政府
  • 第一節 縣(宗)政府
  • 第二節 區鄉(鎮)人民政府
  • 第三節 施政
  • 第四節 來信來訪
第三章 政協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會議
  • 第三節 履行職能
第五篇 政事紀要與受援
  • 第一章 重大政事
  • 第一節 唐宋元明朝政事
  • 第二節 清朝政事
  • 第三節 民國政事
  • 第四節 昌都解放與宣傳貫徹《十七條協定》
  • 第五節 平叛與民主改革
  • 第六節 “文化大革命”
  • 第七節 落實政策
  • 第八節 改革開放與經濟建設
第二章 受援工作
  • 第一節 中央特殊政策
  • 第二節 人才援藏
  • 第三節 資金與項目援藏
  • 第四節 援助效益
第六篇 人事勞動民政
  • 第一章 人事勞動
  • 第一節 管理機構
  • 第二節 幹部隊伍
  • 第三節 人事任免與調配
  • 第四節 職稱評定
  • 第五節 工資福利
  • 第六節 機構編制
  • 第七節 勞動管理
第二章 民政
  • 第一節 管理機構
  • 第二節 基層政權建設
  • 第三節 救災救濟與扶貧
  • 第四節 優撫安置
  • 第五節 社會福利
  • 第六節 社會行政事務
第七篇 政法
  • 第一章 公安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戶政管理
  • 第三節 治安管理
  • 第四節 刑事偵查
  • 第五節 政保工作
  • 第六節 消防管理
第二章 檢察
  • 第一節機構
  • 第二節 刑事檢察
  • 第三節 經濟檢察與法紀檢察
  • 第四節 控告申訴與審判監督
第三章 審判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傳統司法與人民調解
  • 第三節 民事審判
  • 第四節 刑事審判
  • 第五節 經濟審判
  • 第六節 行政審判
  • 第七節 申訴審判監督
  • 第八節 法制宣傳
第八篇 軍事
  • 第一章 駐軍
  • 第一節 軍事管理機構
  • 第二節 駐昌都部隊
第二章 民兵與支前
  • 第一節 民兵組織
  • 第二節 民兵訓練
  • 第三節 支前工作
第三章 兵役
  • 第一節 兵役制度
  • 第二節 徵兵
第四章 戰事
  • 第一節 昌都保衛戰
  • 第二節 昌都戰役
  • 第三節 平息武裝叛亂
第九篇 經濟綜合管理
  • 第一章 經濟結構與人民生活
  • 第一節 經濟結構
  • 第二節 國民收人與人民生活
第二章 計畫與統計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計畫編制
  • 第三節 統計
第三章 物價和計量管理
  • 第一節 物價管理
  • 第二節 計量管理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企業登記管理
  • 第三節 市場管理
第五章 審計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專項審計
  • 第三節 企業財務審計
  • 第四節 行政事業財務審計
  • 第五節 離任審計
第六章 土地管理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土地管理
  • 第三節 用地補償
第十篇 農業
  • 第一章 農業體制
  • 第一節 管理體制及機構
  • 第二節 土地所有制
第二章 農業區劃與耕地
  • 第一節 農業區劃
  • 第二節 耕地
  • 第三節 耕作制度
第三章 農作物
  • 第一節 糧食作物
  • 第二節 經濟作物
  • 第三節 良種推廣
第四章 農業技術與農機具
  • 第一節 農業技術培訓
  • 第二節 肥料
  • 第三節 農作物保護
  • 第四節 農機具
第五章 農田基本建設與農業開發
  • 第一節 農田水利建設
  • 第二節 “兩河流域”綜合開發
  • 第三節 水土保持
第十一篇 畜牧業
  • 第一章 畜牧業體制
  • 第一節 管理機構
  • 第二節 私有制
  • 第三節 集體所有制
第二章 畜牧區劃與草場建設
  • 第一節 畜牧區劃
  • 第二節 草場建設
  • 第三節 飼料
第三章 畜禽品種與產品
  • 第一節 畜禽品種
  • 第二節 畜禽產品
第四章 畜牧業技術
  • 第一節 飼養管理
  • 第二節 畜種繁育改良
  • 第三節 疫病防治
  • 第四節 飼料生產加工
第十二篇 林業水利
  • 第一章 森林類型
  • 第一節 自然林
  • 第二節 人工林
第二章 林業管理
  • 第一節 管理機構
  • 第二節 林政管理
  • 第三節 森林保護
  • 第四節 森林採伐
  • 第五節 林業經濟效益
第三章 水利
  • 第一節 水利設施建設
  • 第二節 小水電建設
  • 第三節 水電管理
第十三篇 工商糧多種經營
  • 第一章 工業
  • 第一節 加工製造業
  • 第二節建築建材業
  • 第三節 民族手工業
第二章 商業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商品貿易
  • 第三節 私營商業
  • 第四節 供銷合作社
  • 第五節 國營商業
  • 第六節 商業管理
第三章 糧油
  • 第一節 管理
  • 第二節 糧油購銷
  • 第三節 糧油供應
  • 第四節 糧油儲運
第四章 多種經營
  • 第一節 管理
  • 第二節 行業結構
  • 第三節 鄉鎮企業
  • 第四節 副業
第十四篇 交通郵電城建旅遊
  • 第一章 交通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道路橋樑
  • 第三節 運輸
  • 第四節 公路養護
第二章 郵電通訊
  • 第一節 機構與管理
  • 第二節 郵政
  • 第三節 電信
第三章 城建與環保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城鄉規劃
  • 第三節 城鄉建設
  • 第四節 市政設施
  • 第五節 城市環衛
第四章 旅遊
  • 第一節 景點景區
  • 第二節 旅遊線路
  • 第三節 旅遊設施
第十五篇 財稅金融
  • 第一章 財政
  • 第一節 機構與體制
  • 第二節 財政收入
  • 第三節 財政支出
第二章 稅收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稅種
  • 第三節 稅收管理
第三章 金融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金融業務
  • 第三節 貨幣及貨幣流通
第十六篇 文化教育
  • 第一章 文化藝術
  • 第一節 管理
  • 第二節 民間文藝
  • 第三節 民間文學
第二章 文物古蹟
  • 第一節 自然遺蹟
  • 第二節 古遺址
  • 第三節 墓群
  • 第四節 古建築
第三章 廣播影視
  • 第一節 廣播
  • 第二節 電影
  • 第三節 電視
第四章 語言文字
  • 第一節 方言
  • 第二節 藏語運用及推廣漢語國語
第五章 教育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私塾與寺廟教育
  • 第三節 幼兒教育
  • 第四節 國小教育
  • 第五節 中學教育
  • 第六節 成人教育
  • 第七節 師資
  • 第八節 教育經費與設備
第十七篇 科技體育衛生
  • 第一章 科技
  • 第一節 機構
  • 第二節 科技隊伍
  • 第三節 科技活動
  • 第四節 科技推廣套用
第二章 體育
  • 第一節 體育設施
  • 第二節 民間體育
  • 第三節 學校體育
  • 第四節 職工體育
  • 第五節 競技項目
第三章 醫療衛生
  • 第一節 機構隊伍
  • 第二節 醫療
  • 第三節 衛生防疫
  • 第四節 婦幼保健
  • 第五節 藥材資源
  • 第六節 藥品生產經營
  • 第七節 醫藥管理
第十八篇 人口民族宗教民俗
  • 第一章 人口
  • 第一節 機構與管理
  • 第二節 人口變動
  • 第三節 人口密度與分布
  • 第四節 人口結構
  • 第五節 人口統計與普查
第二章 民族
  • 第一節 藏族
  • 第二節 漢族
  • 第三節 回族及其他民族
  • 第四節 民族關係
第三章 宗教
  • 第一節 苯教
  • 第二節 藏傳佛教
  • 第三節 伊斯蘭教
  • 第四節 宗教活動場所及節日
  • 第五節 宗教制度
  • 第六節 宗教管理
第四章 民俗
  • 第一節 生活習俗
  • 第二節 生產習俗
  • 第三節 婚俗
  • 第四節 禮儀節慶
  • 第五節 喪葬習俗與禁忌
  • 第六節 稱謂及人名
人物
  • 一、傳
  • 噶瑪拔希
  • 嘎寧·嘎瑪扎西
  • 仲康學·郎卡江村
  • 司徒·曲吉加村
  • 卻貝益西
  • 向生·西繞松布
  • 噶瑪巴·彌覺多傑
  • 嘎學·嘎瑪扎西
  • 普布澤仁
  • 帕巴拉·甲娃甲措
  • 岳鐘琪
  • 帕巴拉·濟美丹貝甲措
  • 普糾·阿旺向巴
  • 隆多喇嘛·阿旺羅桑
  • 貝譯師才旺貢恰
  • 台喬多吉
  • 斯朗君美
  • 日巴旺堆
  • 趙爾豐
  • 強巴丹達
  • 彭日升
  • 如擦·貢布索郎
  • 扎西四郎
  • 格達活佛
  • 王廷選
  • 劉贊廷
  • 王其梅
  • 仲尼·鄧加
  • 協繞僧格
  • 李光德
  • 洛桑澤仁
  • 稂文斌
  • 白佩珩
二、簡介
  • 劉乃振
  • 劉立梓
  • 寧大鈞
  • 李茂齋
  • 任玉龍
  • 科勇
  • 張玉河
  • 和亮英
  • 夏群
  • 王繼先
  • 白瑪曲珍
  • 帕巴拉·格列朗傑
  • 桑登
  • 龐秋元登
  • 扎郎
  • 郎加林
  • 黎家華
  • 充慧康
  • 鄧珠旺加
  • 曲加
  • 長生
  • 向巴平措
  • 多吉次仁
  • 廖舉元
  • 覺阿澤仁
  • 益西俊美
  • 李志勇
  • 馬如龍
  • 章松
  • 扎西成培
  • 澤登扎西
  • 李福海
  • 索達
  • 斯朗尼瑪
三、錄
四、表
大事記
  • 一、昌都歷史述
  • 二、孝義會
  • 三、關於“朵麥基巧”何時設立的考證
  • 四、昌都宗烏拉差役制度考查
  • 五、拉多土司
附錄
  • 一、重要文獻
  • (一)昌都縣三年實現農牧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規劃(草案)
  • (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方案
  • (三)昌都縣人民政府關於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試行條例
  • (四)中共昌都縣委、昌都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教育工作的決定
  • (五)中共昌都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牧業和農牧區工作的意見
  • (六)昌都縣1996年扶貧規劃
  • (七)關於加強昌都城鎮環衛綜合治理的暫行規定
  • (八)昌都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昌都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二、昌都縣舊志
三、新編《昌都縣誌》文存
  • 關於成立縣誌審驗領導機構的意見及編修方案
藏文目錄
索引
英文目錄
編後記
總後記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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