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農業農村局

昌都市農業農村局

昌都市農業農村局是昌都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都市農業農村局
  • 隸屬:昌都市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局系統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歸口管理的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相關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行政經費和各項支農、專項、事業及農業農村廳撥付的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處理市委農辦日常事務。
(二)法規科(執法監督指導科、政策與改革指導科)。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的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審核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農業農村改革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糾紛仲裁管理;監督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負責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承擔國家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三)鄉村產業發展科(發展規劃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貫徹落實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高原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提出實施鄉村振興規劃的政策建議;擬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擬訂地方農作物和畜禽種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配合執行農業援外項目;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承擔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四)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宅基地管理科)。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法規及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五)科技教育科。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業科學研究;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養。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七)種植業管理科(農藥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計畫;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指導農藥廢棄物處置;承擔市轄區內植物檢疫監督管理、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指導農作物種業發展;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實施農作物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墾改革工作,指導農墾企業現代化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起草地方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作業安全監管和試驗鑑定;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八)畜牧獸醫科。組織實施畜牧業、飼料飼草業、漁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計畫;負責畜牧業、飼料飼草業、漁業生產行業管理;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貫徹落實草產業發展和技術支持政策,指導飼草業發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指導畜禽水產種業發展;組織實施畜禽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實施農業防災減災政策和規劃;負責農業災害預警預報、災情統計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提出農業抗災資金安排和物資採購建議;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組織實施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獸醫醫療器械監管工作;承擔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實施動物疫病防治和動物疫情管理,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監督指導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檢疫、動物產品安全工作;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
(九)農田建設管理科。擬定農田建設規劃,提出項目需求建議;指導農田基本建設,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政工人事科。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負責農業專業技術資格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昌都市農業農村局局長:劉建偉
昌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邱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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