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昌都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是昌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都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 地區:昌都市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標準;統籌協調全地區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地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全地區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
(3)負責全地區旅遊行業管理。負責向上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初評、推薦A級旅遊景區(點)和三、四星級旅遊飯店;負責一、二星級旅遊飯店的評定和覆核工作。
(4)承擔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本地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承擔地區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協調和指導地區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旅遊交通運輸;指導監督旅遊商品生產銷售和旅遊娛樂工作。
(6)開展全地區旅遊市場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
(7)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地區旅遊人才規劃,負責地區旅遊系統和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宣傳貫徹有關風景名勝管理、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9)負責風景名勝資源動態調查工作,制定景區綜合管理制度,保護風景區資源和自然生態環境,合理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
(10)負責編制、申報風景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按有關法律法規監督、管理風景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工程建設活動。
(11)負責景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
(12)負責制定景區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13)承辦地區行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昌都市旅遊局編制人數:26人(行政編制19人、事業編制3人、工勤4人)。
2、昌都市旅遊局內設機構四科一室一所(正科級)。規劃發展科、促進與合作科、監督管理科、風景管理科、辦公室、執法支隊。
3、單位在職人員:28人(含2名援藏幹部),退休人員10人。縣級幹部7人(含援藏1人),科級幹部12人,科員1人,工人4人,事業人員4人(含援藏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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