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應急管理局

昌都市應急管理局

昌都市應急管理局是昌都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都市應急管理局
  • 隸屬:昌都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能,現任領導,

工作職能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落實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組織制定有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執行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縣(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區)、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市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指導、協調市地震局開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建立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機制,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4)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5)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農牧業日常抗災減災防災職責。(6)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市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1)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2)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昌都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向巴江措
局黨組書記、副局長、一級調研員:王澤培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黨務、維穩、紀檢、黨風廉政、人事工作。
聯繫卡若區、經開區應急管理工作。
負責局行政工作。協助書記分管黨務、維穩工作。分管財務、應急管理髮展規劃和能力建設工作。
聯繫芒康縣應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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