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公安局

昌邑市公安局

昌邑市公安局是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人民政府下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邑市公安局
  • 辦公地址:昌邑市平安街1369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濰坊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領導和指揮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全市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組織對違法犯罪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分析研究形勢,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
(三)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和建設工作,並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開展全市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勛活動;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四)組織實施案件的偵破工作;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及經濟犯罪案件;組織指揮重大系列案件的偵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五)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指導重大治安事故、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工作;指導、監督開展治安保衛工作。
(六)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工作,負責昌邑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出入境管理和邊防治安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和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的研究和建設、套用,為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保障和行動支投。
(九)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公安機關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按規定負責機動車輛登記、駕駛人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負責來昌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市領導以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及維護穩定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陳永剛 昌邑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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