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國家稅務局

昌樂縣國家稅務局

昌樂縣國家稅務局是昌樂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於1994年7月由原昌樂縣稅務局分設成立,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41人,內設8個科室,1個直屬單位,1個事業單位,7個稅務分局,擔負著全縣4073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濰坊市國家稅務局和昌樂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昌樂縣國家稅務局為正科級全職能局,根據工作職責,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縣局內設機構10個,級別為正股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本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及財務管理相關工作。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所得稅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所得稅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所得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所得稅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3.稅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4.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5.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各科室、各分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發票購銷、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納稅服務科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在城區設定一個實體化的辦稅服務廳,在朱劉稅務分局、喬官稅務分局、鄌郚稅務分局、紅河稅務分局、阿陀稅務分局設定辦稅服務視窗,由所屬稅務分局管理,業務上由納稅服務科指導。
6.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欠稅公告、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對註冊稅務師行業進行監管。
7.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8.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9.稅源管理一、二科
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納稅評估制度、辦法;負責分行業、分稅種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和維護工作;負責對征管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對重點稅源企業實施納稅評估;指導、協調各稅務分局(所)實施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為稽查選案工作提供案源;負責稅收分析預警系統和納稅評估系統的管理實施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實施“文明單位”和“青年文明號”的 創建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級別為副股級。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領導信息

王鳳山,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1965年11月生,漢族,山東壽光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濰坊市稅務局市屬企業徵收處辦事員,濰坊市稅務局二科辦事員,濰坊市國稅局流轉稅管理一科辦事員、副科長,濰坊市國稅局稽查局稽查執行三科科長,濰坊市國稅局稅政管理科科長,濰坊市國稅局流轉稅管理科科長,昌樂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台佐軍,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人事教育科、計畫統計科、稽查局。1965年3月出生,漢族,山東高密人。1981年12月在高密教育局參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高密縣教育局辦事員,濰坊市教育局辦事員,濰城區稅務局科員,濰坊市國稅局辦公室秘書,濰坊市國稅局辦公室副科級秘書,坊子區國稅局副局長,昌樂縣國稅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李玉東,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稅政管理科、信息中心。1959年10月出生,漢族,山東昌樂人。1975年11月在昌樂縣阿陀稅務所參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昌樂縣阿陀稅務所會計,昌樂縣財政局辦事員,昌樂縣稅務局辦事員,昌樂縣稅務局副股長、股長,昌樂縣國稅局辦公室主任兼人事科長,昌樂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欽銘,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監察室、徵收管理科。1965年3月出生,漢族,山東安丘人。1982年10月在安丘景芝稅務所參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安丘景芝稅務所會計,安丘擔山稅務所所長,安丘國稅局稽查局副局長、昌樂縣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地理位置

利民路34號
昌樂縣國家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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