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昌寧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昌寧縣委 昌寧縣人民政府關於昌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昌發〔2011〕30號),設立昌寧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昌寧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劃入原昌寧縣文化體育局、昌寧縣廣播電視局、昌寧縣旅遊局的職責。
(三)增加監管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職責。
(四)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管理基層公共服務建設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動漫、網路遊戲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和行政監管。
(六)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七)加強取締無證經營、查處電子遊戲賭博,娛樂場所審批、臨時搭台演出審批職能。
(八)加強風景名勝區、世界遺產、歷史文化名城管理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事業、產業和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領域的體制改革、創新;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管理,引導公共文化服務產品生產,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
(三)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的各類展覽、演出、比賽和交流活動;負責全縣對外文化、體育、廣電、旅遊交流和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宣傳活動。
(四)負責全縣文物、博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推進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保護與開發利用。
(五)負責全縣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繁榮發展,促進文化與旅遊的結合,開展文化招商引資工作。
(六)依法負責審核、審批和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新媒體的行政許可工作。
(七)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製作、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工作;負責全縣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報批、發放和管理;負責全縣著作權、著作權工作。
(八)承辦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受理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消費者投訴和行政複議;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活動。
(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和開展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
(十)擬訂國內外旅遊客源市場開發戰略;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落實廣播電視宣傳的方針、政策,推進全縣廣播電視宣傳事業和產業發展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昌寧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內設7個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管理、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事務;負責組織擬訂文化、體育、廣電、旅遊發展戰略規劃,起草全局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信訪、保密、綜治維穩等工作;做好議案、提案辦理工作;統籌督查、督辦工作;牽頭辦理全局性會議和重要接待;組織起草內部管理制度;做好對外聯絡工作和宣傳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專項資金工作;負責做好統計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黨委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擬訂黨委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黨務、黨員管理、思想教育、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監察、離退休人員、工會、青年、婦女等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黨委決定事項的督辦和落實;抓好基層黨建目標責任制的落實;負責對股所級和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任免和管理工作,管理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做好全局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紀律監察工作;承辦黨委、紀委及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有關黨務工作。
(三)組織人事股
負責辦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障、工資福利等事宜;負責學習、教育培訓、考績、考勤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培訓規劃;研究和推進本系統有關管理體制的改革;做好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聘用與考績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績效評估工作;負責職責內各項工作的動態統計。
(四)文化事業股
負責擬訂和實施全縣文化事業、文化市場準入許可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文化館、圖書館、綜合文化站、綜合文化室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推動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和村級綜合文化場所規範化、常態化達標建設;審批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各類事業性文化、藝術展覽、演出、比賽和交流活動;指導和管理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和“農文網培學校”工作;做好各類事業性文化、藝術相關行政許可或登記、備案管理工作;對從事演藝活動的非營利性民辦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管;推進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職責內各項工作的動態統計。
(五)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股
負責擬訂和實施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衛星直播設施、電影放映等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廣播電影電視產品生產,提高公共廣播電影電視服務水平;依法開展全縣事業性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相關行政許可或登記、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製作、傳輸、監測工作;做好信息網路視聽節目的監管工作;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指導監管;負責職責內各項工作的動態統計。
(六)體育事業股
負責制定全縣體育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全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全縣學校體育、職工體育、農村體育、民族體育、傷殘人體育、老年人體育以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指導行業體育協會及其他民眾體育項目協會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隊參加各類體育比賽;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職責內各項工作的動態統計。
(七)旅遊事業股
負責擬訂旅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導遊隊伍;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旅遊服務標準;負責風景名勝區、世界遺產、歷史文化名城管理;組織旅遊資源普查與評價,負責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及其宣傳推廣;負責旅遊開發項目、A級景區和二星以下旅遊飯店評定與覆核及管理工作;做好旅遊產業綜合改革與發展的實施工作,做好旅行社設立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開展旅遊招商引資;做好旅遊統計工作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指導、協調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工作;負責職責內各項工作的動態統計。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昌寧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機關編制總數23名,其中行政編制10名、暫定編制數9名、工勤編制4名。具體為:
1.辦公室: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2名。
2.黨委辦公室:行政編制3名,工勤編制2名。
3.組織人事股:暫定編制數1名。
4.文化事業股:暫定編制數2名。
5.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股:暫定編制數2名。
6.體育事業股:行政編制1名(縣老體協辦公室),暫定編制數2名。
7.旅遊事業股:暫定編制數2名。
(二)領導職數
昌寧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科級領導職數5名: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7名:辦公室主任1名,黨委辦公室主任1名,組織人事股股長1名,文化事業股股長1名,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股股長1名,體育事業股股長1名,旅遊事業股股長1名。
非領導職數的設定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昌寧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副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暫定編制數4名、工勤編制1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科級)、副大隊長1名。主要職責是:對全縣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新媒體和文物、博物等文化市場和相關社會建設進行日常綜合監督管理和綜合執法;受理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經營者及消費者投訴;負責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開展“掃黃打非”工作;負責取締無證經營、查處電子遊戲賭博,查處違法案件;確保全縣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新媒體和文物、博物等文化市場和相關社會建設的文明、健康、安全、有序發展。
(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1.昌寧縣廣播電視台,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25名,其中台長1名(正科級)、副台長2名(副科級)。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新聞宣傳和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廣播電視宣傳事業和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廣播電視宣傳事業和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廣播電視重大宣傳報導活動,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負責廣播電視自辦節目的采編、製作、審查和播出工作;承擔全縣廣播電視對內、對外宣傳工作;做好廣播電視采、編、播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做好廣播電視新技術的推廣、運用和新興媒體、傳媒產業的發展、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昌寧縣廣播電視台內設辦公室、總編室、新聞部、社教部、廣播節目部、廣告文藝部、技術維護部(節目播出室)7個機構。核定股級領導職數7名。
2.昌寧縣廣播電影電視綜合服務站,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股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2名(含雞蛋山轉播台、縣中波台各3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好以直播衛星為主的“村村通”工程建設,對“村村通”工程的接收節目進行監測,做好已實施工程的管理、維護、維修和業務諮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電影放映工程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雞蛋山轉播台、縣中波台等廣播電視無線發射台站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和值守工作,對播出節目進行監測、監聽、監看。
3.昌寧縣圖書館,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股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0名,其中館長1名、副館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書刊、文獻資料的蒐集、整理、保存、傳遞和利用;負責向全縣人民民眾進行社會主義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共產主義教育;為經濟建設和科學研究服務,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民眾的科學文化水平;負責全縣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家書屋、農文網培學校的建設、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
4.昌寧縣文化館,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股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8名,其中館長1名、副館長1名。主要職責是:堅持“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弘揚時代主旋律;向廣大人民民眾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審美、表美、創美教育,運用文化藝術手段向民眾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搞好民眾文藝隊伍建設,輔導、培訓民眾文藝骨幹,組建多種門類的民眾文藝團隊,開展各類民眾文藝創作活動;負責對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學校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導和文化活動輔導;積極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開展民眾文化調研;蒐集、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
5.昌寧縣文物管理所,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股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名,其中所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文物保護法》,依法開展全縣文物保護工作;負責縣內地上地下文物的保護管理,定期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巡查,指導督促文物使用單位開展文物保護工作;負責申報推薦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核報批;依法收集、徵集私人、單位收藏的文物和公安、工商等部門依法沒收的文物。
6.昌寧縣文工隊,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股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8名,其中隊長1名、副隊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創作、演出民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縣委政府的決策措施,反映縣內湧現的新人新事;發展繁榮昌寧文藝事業,為全縣人民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為全縣文化、文藝活動提供必要的指導服務;負責協助開展好縣內的重大文化活動;負責完成縣內的公益性演出任務和對外交流演出任務。
7.昌寧縣業餘少體校,為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的股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事業編制4名,其中校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少年兒童業餘體育訓練項目的管理工作,組隊參加市級以上青少年體育比賽;負責擬訂全縣業餘訓練工作發展計畫和規劃;負責全縣體育業餘訓練校點的檢查、考評和教練員的培訓提高、運動員的選拔和輸送工作。
(三)昌寧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受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的委託,對涉及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方面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縣文體廣電旅遊局負責監督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六、附則
(一)中共昌寧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中共昌寧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昌寧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