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昌吉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昌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發揮退役軍人在市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中的作用。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擬訂退役軍人留本市安置優惠優待政策措施;促進退役軍人留在昌吉市奉獻社會。
(三)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負責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負責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區、州、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優撫安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