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學院工會

昌吉學院工會

隨著昌吉學院2001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原昌吉師專和昌吉教院編制撤消,工會委員會任屆期滿,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在2003年3月召開昌吉學院第一屆教(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昌吉學院新一屆工會委員會委員、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女職工委員會委員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學院工會
  • 簡介: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
  • 本屆工會主席:馬登傑任
  • 副主席:李學仁、王力江任
簡介,歷史,成員,事件,

簡介

第一屆工會委員會由9位同志組成,馬登傑任本屆工會主席,李學仁、王力江任副主席。自昌吉學院第一屆教代會、工代會召開後,全院所有基層工會也都進行了換屆選舉,建立了二級教代會制度。
2008年4月,召開昌吉學院第二屆教代會、工代會,選舉產生了我院第二屆工會委員會委員。第二屆工會委員會由23人組成,馬登傑任本屆工會主席,武凱(常務)、孟學智為副主席;選舉產生了女職工委員會委員,郎眉寧被選為女工委主任;吳曉林、張晉莉為副主任,屆時成立了院務公開領導小組、教學改革委員會、生活福利委員會、評議監督委員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機構。
由於工作變動和人員調整,2011年3月召開的昌吉學院第二屆第三次教代會工代會重新補選了新的工會委員會成員。阿里木任常務副主席,駱志芬任女工委主任。工會委員會由馬登傑、阿里木、孟學智、焦萬俠、陳光友、劉瑞強、姚文、李文、王天松、高琳、孫傑、巴合提、袁春、祁再生、崔基程、吳曉林、趙彥忠、徐蘭英、周維、王忠、宋少嫻等21人。
院工會在院黨委直接領導和上級工會的指導下,在學院行政的大力支持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認真履行教育工會“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社會職能,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較好地發揮院校黨委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工會在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為職工謀福利,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開展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活動,協助學院黨委開展民眾性工作,發揮了積極推動作用,歷年多次受到上級工會的肯定和表彰。
截止目前,我院有在編教職工631人,共18個基層工會,其中女教職工295人。

歷史

第一屆工會委員會由9位同志組成,馬登傑任本屆工會主席,李學仁、王力江任副主席。自昌吉學院第一屆教代會、工代會召開後,全院所有基層工會也都進行了換屆選舉,建立了二級教代會制度。

成員

2008年4月,召開昌吉學院第二屆教代會、工代會,選舉產生了我院第二屆工會委員會委員。第二屆工會委員會由23人組成,馬登傑任本屆工會主席,武凱(常務)、孟學智為副主席;選舉產生了女職工委員會委員,郎眉寧被選為女工委主任;吳曉林、張晉莉為副主任,屆時成立了院務公開領導小組、教學改革委員會、生活福利委員會、評議監督委員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機構。
由於工作變動和人員調整,2011年3月召開的昌吉學院第二屆第三次教代會工代會重新補選了新的工會委員會成員。阿里木任常務副主席,駱志芬任女工委主任。工會委員會由馬登傑、阿里木、孟學智、焦萬俠、陳光友、劉瑞強、姚文、李文、王天松、高琳、孫傑、巴合提、袁春、祁再生、崔基程、吳曉林、趙彥忠、徐蘭英、周維、王忠、宋少嫻等21人。

事件

由於工作變動和人員調整,2011年3月召開的昌吉學院第二屆第三次教代會工代會重新補選了新的工會委員會成員。阿里木任常務副主席,駱志芬任女工委主任。工會委員會由馬登傑、阿里木、孟學智、焦萬俠、陳光友、劉瑞強、姚文、李文、王天松、高琳、孫傑、巴合提、袁春、祁再生、崔基程、吳曉林、趙彥忠、徐蘭英、周維、王忠、宋少嫻等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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