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昌吉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昌吉州人民政府直屬機構。負責自治州食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負責自治州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交流合作;推進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承辦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區:昌吉州人民政府
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昌吉州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食品(含酒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州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政策規定、工作規劃。推動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安全企業負第一責任的機制;落實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
(二)負責自治州食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負責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州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監測工作。
(三)負責自治州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監管,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和12331網路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對核准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進行監測。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州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交流合作;推進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八)承擔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園區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九)承辦州人民政府及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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